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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披露《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6)。2025年4月2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案函》,决定将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中实新材料向中国银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多多药业向中信银行申请6,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并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增加提案后)》(公告编号:2025-055)。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钟民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9人,代表股份193,837,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3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24,10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7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8人,代表股份69,735,8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公司聘请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朱卫江、齐佳惠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监事代表曹永刚先生、法律顾问朱卫江、齐佳惠律师和股东代表陈萍女士担任监票人,监督现场会议投票、计票过程。

  1.00、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2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8%;反对533,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3%;弃权7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13,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907%;反对533,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85%;弃权7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8%。

  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0、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83,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45%;反对497,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7%;弃权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70,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351%;反对497,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25%;弃权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4%。

  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3.0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7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06%;反对497,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7%;弃权6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3,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380%;反对497,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25%;弃权6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95%。

  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4.00、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2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8%;反对555,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4%;弃权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13,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907%;反对555,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69%;弃权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4%。

  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5.00、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34,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9%;反对547,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5%;弃权5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20,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917%;反对547,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98%;弃权5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85%。

  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6.00、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021,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94%;反对781,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4%;弃权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8,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444%;反对781,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32%;弃权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4%。

  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7.00、2024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985,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05%;反对818,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3%;弃权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2,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693%;反对818,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983%;弃权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4%。

  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8.00、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022,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96%;反对521,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1%;弃权29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9,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496%;反对521,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45%;弃权29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59%。

  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9.00、关于公司为中实新材料向中国银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020,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67%;反对781,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1%;弃权2,03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1,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7,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293%;反对781,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54%;弃权2,03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1,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553%。

  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10.00、关于公司为多多药业向中信银行申请6,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020,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67%;反对781,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1%;弃权2,03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1,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7,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293%;反对781,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54%;弃权2,03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1,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553%。

  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通报事项:

  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卫江、齐佳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股东会表决结果(现场网投汇总、监票人签署);

  3、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主持股东会的推举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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