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14:3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15:00的任意时间。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俞锋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9人,代表股份570,772,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6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55,155,1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2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7人,代表股份15,617,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8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6人,代表股份27,529,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11,912,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9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7人,代表股份15,617,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81%。
除上述股东(或其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和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非累积投票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69,494,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1%;反对1,125,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2%;弃权152,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251,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577%;反对1,125,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90%;弃权152,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3%。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69,494,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1%;反对1,125,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2%;弃权152,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251,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577%;反对1,125,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90%;弃权152,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3%。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69,583,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7%;反对1,125,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2%;弃权6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40,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814%;反对1,125,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75%;弃权6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569,470,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0%;反对1,155,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4%;弃权1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227,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719%;反对1,155,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74%;弃权1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7%。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569,494,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1%;反对1,125,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2%;弃权152,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251,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577%;反对1,125,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90%;弃权152,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3%。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69,473,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3%;反对1,155,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4%;弃权143,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230,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796%;反对1,155,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74%;弃权143,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565,534,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23%;反对5,093,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25%;弃权143,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91,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734%;反对5,093,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036%;弃权143,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565,534,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23%;反对5,093,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25%;弃权143,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91,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734%;反对5,093,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036%;弃权143,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569,470,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0%;反对1,157,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8%;弃权14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227,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719%;反对1,157,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46%;弃权14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4%。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69,398,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2%;反对1,142,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2%;弃权2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55,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075%;反对1,142,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12%;弃权2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13%。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同意569,591,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0%;反对1,116,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6%;弃权6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48,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87%;反对1,116,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63%;弃权6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二)累积投票表决情况
1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俞锋先生、俞小峰女士、解硕荣先生、刘宗虎先生、瞿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通过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选举情况如下:
12.01选举俞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69,096,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5,8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09%。
是否当选:是
12.02选举俞小峰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69,096,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5,853,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08%。
是否当选:是
12.03选举解硕荣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69,095,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5,852,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071%。
是否当选:是
12.04选举刘宗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69,095,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5,852,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071%。
是否当选:是
12.05选举瞿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69,095,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5,85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071%。
是否当选:是
1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杜健女士、李琛女士、刘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通过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选举情况如下:
13.01选举杜健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2,920,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9,677,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4522%。
是否当选:是
13.02选举李琛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57,182,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939,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334%。
是否当选:是
13.03选举刘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57,182,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939,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334%。
是否当选:是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李燕、张帆影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5-039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5:3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递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俞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8年5月15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宗虎先生、解硕荣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8年5月15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已经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生效,根据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和规范治理需要,现将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如下: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俞锋(召集人)、刘宗虎、解硕荣、杜健、瞿辉。
审计委员会:刘强(召集人)、杜健、刘宗虎。
提名委员会:杜健(召集人)、李琛、俞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琛(召集人)、刘强、解硕荣。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拟聘任俞锋先生为公司总裁(兼),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8年5月15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总裁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拟聘任瞿辉先生、倪叙璋先生、汪志刚先生、谭曦东先生、俞萍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8年5月15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总裁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拟聘任孟维忠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8年5月15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拟聘任瞿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8年5月15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秘书瞿辉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56030516
联系传真:0571-56075060
电子邮箱:quhui123@sina.com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杨旭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8年5月15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杨旭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56030516
联系传真:0571-56075060
电子邮箱:yangxu021@126.com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16日
附:
1、董事长兼总裁简历
俞锋,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文化,浙江省诸暨市次坞镇人,1994年至2002年3月历任浙江上峰水泥总厂任化验员、化验室主任、供销科长、副厂长,2002年4月至今先后任浙江上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俞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控股股东51%的股份,除了与公司董事俞小峰女士为兄妹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副董事长简历
刘宗虎,男,汉族,1973 年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管理学硕士。曾任中国联合水泥山东运营管理区营销中心总经理,中国联合水泥山东运营管理区副总裁兼营销中心总经理,中国联合水泥淮海运营管理区副总裁,中国联合水泥河南运营管理区总裁,中国联合水泥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联合水泥河南运营管理区董事长、党委书记,河南天山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21年12月至今现任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刘宗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解硕荣,男,1965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6年9月至1988年3月任铜陵有色金属公司财务处核算员;1988年4月至1997年4月任铜陵有色金属公司机动处财务科科员;1997年4月至1998年3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机动处财务科副科长;1998年3月至1999年12月 在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1999年12月至2002年11月任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正科级);2002年11月至2006年11月任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副处级);2007年01月至2011年10月任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2年2月至2013年2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铜陵有色铜冠冶化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3年2月至2016年1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6年1月至2020年1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7年3月至今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月至今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曾任公司监事,202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解硕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简历
杜健,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2006年至今,任职于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先后担任浙江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博士后,讲师及副教授,现任浙江大学创新创业与战略学系教授,博导,浙江大学MBA教育中心主任,浙江大学-利兹大学管理联合研究中心主任,《管理工程学报》编辑部主任,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与持续竞争力研究基地骨干成员,浙江大学全球浙商研究院核心成员。2018年1月-2024年1月,任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1月至今任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杜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杜健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琛,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水泥协会副秘书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A 股)独立董事、中国海螺环保控股有限公司(H 股)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琛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强,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学历,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特聘副研究员,研究生导师,兼任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强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5、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等简历
瞿辉,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文化,经济师。曾先后在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文化与公共关系部、董事会秘书处工作,2009年3月至2011年9月兼任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4月起任铜陵上峰水泥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党委书记、非独立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倪叙璋,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11月起在芜湖世昌企业有限公司任认证工程师、报关员,1999年4月起在铜陵广播电视大学任英语教师,2000年1月起在铜陵扩丽安努服装公司任国际业务部经理,2002年2月起在铜陵丰山三佳有限公司任国际营业部课长,2004年2月起在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进出口主管、供销部副部长、销售部部长、副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汪志刚,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7月至2004年1月在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项目技术员、生产科长、项目经理等职。2004年2月至2007年7月在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任项目筹建组组长,2007年8月至2012年任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至2015年4月任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谭曦东,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曾任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信息中心主任、铜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部长兼综合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俞萍锋,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1997年8月至2012年4月,任浙江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队长。2012年4月至2012年8月,任怀宁上峰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5年3月,任怀宁上峰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8年4月,任微山上峰阳光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任颍上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至2019年8月,任博乐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8月至2021年11月任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执行董事。2021年11月至2023年4月任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孟维忠,男,1970年0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工程师职称,宁波机械工业学校机械专业毕业。1989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于浙江电除尘器厂,1999年起工作于浙江上峰水泥有限公司,历任设备科长、项目经理,铜陵上峰执行董事。201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20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瞿辉先生、倪叙璋先生、汪志刚先生、谭曦东先生、俞萍锋先生、孟维忠先生除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杨旭,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浙江钱潮轴承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万向集团公司总裁秘书、浙江金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发展部投资总监,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浙江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杨旭先生于2008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除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5-040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公司选举产生的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如下:
非独立董事:俞锋、俞小峰、刘宗虎、解硕荣、瞿辉。
职工代表董事:边卫东
独立董事:杜健、李琛、刘强。
上述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的个人简历请详见公司2025年5月17日及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和《关于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刘强(召集人)、杜健、刘宗虎。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俞锋(召集人)、刘宗虎、解硕荣、杜健、瞿辉。
提名委员会:杜健(召集人)、李琛、俞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琛(召集人)、刘强、解硕荣。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裁:俞锋
2、副总裁:瞿辉、倪叙璋、汪志刚、谭曦东、俞萍锋。
3、财务总监:孟维忠
4、董事会秘书:瞿辉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管人员的个人简历请详见公司2025年5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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