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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666号华鑫海欣大厦四楼会议室(近地铁1、2、8号线人民广场站)。请股东在一楼乘坐大堂东西两侧6、7号电梯。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9日

  至2025年6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4、6-11已于2025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议案5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议案13-18已于2025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议案12于2025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9、13、14、15、16、1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9、12、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股东于2025年6月5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4:0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靠近江苏路)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股东可以通过传真、电子信箱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5日,书面通讯请在信封或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

  (二)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自然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

  票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666号华鑫海欣大厦。

  联系人:张建涛

  联系电话:021-54967667

  电子信箱:zhangjt@shchinafortune.com

  传真:021-54967032

  邮编:200001

  (三)登记处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雪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邮编:200052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5-018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预案

  公司董事袁涛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雄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6月9日(星期一)下午1时30分于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666号华鑫海欣大厦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雄  男,1979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曾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处主任科员、综合发展规划处主任科员,上海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主任科员、电子政务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现任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

  黄雄先生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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