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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决定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经调整后公司将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应取消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同时,公司董事会增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席位,该职工代表董事须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王晓丽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王晓丽女士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六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非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附件:

  王晓丽: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2007年1月至2010年8月,任北京中际北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培训主管;2010年8月至2010年9月,任北京曲美家具集团副总裁助理;2010年11月至今,任莱伯泰科人事专员;2013年4月至2025年5月,任莱伯泰科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或“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胡克先生、于浩女士、刘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尹碧桃女士、郑佳宁女士、郑建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王晓丽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胡克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胡克先生、于浩女士、尹碧桃女士组成,其中胡克先生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由郑建明先生、郑佳宁女士、王晓丽女士组成,其中郑建明先生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由尹碧桃女士、郑佳宁女士、胡克先生组成,其中尹碧桃女士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郑佳宁女士、郑建明先生、刘艳女士组成,其中郑佳宁女士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以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郑建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黄图江先生、邓宛梅女士、丁良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于浩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于浩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黄图江先生、邓宛梅女士、丁良诚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胡克先生和于浩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三、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郑红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部审计负责人郑红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及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孔晓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丁明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王争奇先生、马宏祥先生、王晓丽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上述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积极履行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上述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安庆大街6号

  电话:010-80492709

  传真:010-80486450-8501

  电子邮箱:zqtzb@labtechgroup.com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附件:

  1、黄图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1997年7月至2000年9月,任中科院过程研究所分析室实验员;2000年11月至2001年12月,任美国热电佳尔-阿许公司北京办事处售后工程师;2002年1月至今,任莱伯泰科分管实验室设备事业部及耗材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整体顾客服务业务的副总经理。

  2、邓宛梅: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1987年9月至1996年7月,任洛阳铜加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验室技术员;1996年7月至2003年2月,历任美国热电佳尔-阿许公司北京办事处市场助理、市场部经理、区域销售、郑州办事处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3年2月至今,任莱伯泰科分管样品前处理-分析仪器事业部、医疗医药事业部、质谱事业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公司整体市场推广的副总经理、市场总监。

  3、丁良诚: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1990年8月至1996年5月,任江西省地矿局测试中心副科长;1996年6月至2003年3月,任美国热电佳尔-阿许公司北京办事处技术部经理;2003年4月至今,任莱伯泰科分管解决方案事业部研发生产销售的副总经理。

  4、郑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02年6月,任乾地农牧机械(大连)有限公司企划部专员;2002年6月至2020年12月,历任莱伯泰科出纳兼文秘、财务兼合同执行、审计部专员;2020年12月至今,任莱伯泰科审计部经理。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安庆大街6号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6,778,238股,即公司总股本67,452,460股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674,222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克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于浩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全部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持股变化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7、议案9、议案13.01、议案13.02、议案13.03、议案14.01、议案14.02、议案14.03对中小股东进行了单独计票,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达、郑婷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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