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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42号

  

  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荣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办理质押的基本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的一致行动人荣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创投”)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荣盛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质押股东荣盛创投的基本情况

  名称:荣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廊坊开发区春明道

  法定代表人:张志勇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情况:非上市公司股权及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荣盛创投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6,141.97万元,负债总额为17,187.79万元,净资产为48,954.19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1,153.65万元,净利润-2,920.9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85.42万元。

  荣盛创投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不涉及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本次质押用途为担保。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其他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2,500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48%,占公司总股本的0.57%,对应融资余额29,430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8,500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5.04%,占公司总股本的1.95%,对应融资余额35,995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荣盛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后的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经营业务回款、分红、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

  2、荣盛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3、荣盛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荣盛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荣盛创投《关于我公司所持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办理质押的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41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及债务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一的基本情况

  1、诉讼机构名称: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路支行

  被告一:南京宁渌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二:赤城县荣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案件概述:

  2021年11月1日,原告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路支行与被告一南京宁渌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被告一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1,160万元整。同日,原告与被告二公司子公司赤城县荣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合同》。当前,原告认为,被告一未能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故而成讼。

  4、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请求被告一偿还贷款本金11,069万元、截至2025年2月21日前利息约748万元、复利约15万元及罚息约86万元,合计约11,918万元,并要求被告二承担相应的抵押担保责任。

  5、诉讼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正在进行中。

  (二)案件二的基本情况

  1、诉讼机构名称: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次区支行

  被告一: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二:南京荣盛盛景置业有限公司

  3、案件概述

  2021年12月20日,原告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次区支行与被告一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被告一向原告借款人民币9,300万元整。同日,原告与被告二南京荣盛盛景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合同》。当前,原告认为,被告一未能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故而成讼。

  4、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请求被告一偿还贷款本金9,296万元及截止至实际清偿日前的利息、复利、罚息,并要求被告二承担相应的抵押担保责任。

  5、诉讼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正在进行中。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新增诉讼事项主要为借款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涉及总金额约13.33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8.97%。

  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力争妥善解决上述诉讼事宜。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在进行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跟进诉讼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债务事项

  受市场环境以及运营资金紧张的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新增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息11.05亿元,其中包括中期票据20荣盛地产MTN002本息合计6.65亿元。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协调展期等事宜。

  公司本着对债权人、股东和社会各界负责的态度,以现金流为主线,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支持下,公司将积极协调并推动债务展期事宜,稳定经营大盘。

  三、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等。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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