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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2.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安联锐视二期大楼一楼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徐进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4人,代表股份36,767,6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506%(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69,738,577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2,089,634股后,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7,648,943股)。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出席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1,035,3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77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5,732,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36%。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7人,代表股份7,098,7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9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出席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520,3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3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3,578,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97%。

  3. 公司董事9人、监事3人,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审议后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徐进、沈潇健、李志洋、申雷、宋庆丰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关于选举徐进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3,116,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6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01,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023%。

  表决结果:当选。

  1.02关于选举沈潇健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3,100,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2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85,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782%。

  表决结果:当选。

  1.03关于选举李志洋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3,100,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2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85,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781%。

  表决结果:当选。

  1.04关于选举申雷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3,100,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2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85,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781%。

  表决结果:当选。

  1.05关于选举宋庆丰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3,100,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2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85,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768%。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张为金、郭琳、闫磊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关于选举张为金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3,100,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2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85,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781%。

  表决结果:当选。

  2.02关于选举郭琳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3,100,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2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85,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767%。

  表决结果:当选。

  2.03关于选举闫磊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3,100,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2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85,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767%。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36,754,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38%;反对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9%;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085,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26%;反对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05%;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69%。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6,753,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25%;反对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9%;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084,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56%;反对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05%;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39%。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36,732,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37%;反对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30%;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063,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013%;反对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818%;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69%。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6,754,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38%;反对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9%;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085,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26%;反对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05%;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69%。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6,739,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30%;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37%;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070,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013%;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818%;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69%。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36,735,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16%;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37%;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066,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422%;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818%;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1%。

  9.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36,697,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53%;反对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87%;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078,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169%;反对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000%;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1%。

  关联股东杨亮亮、庞继锋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为50,0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36,750,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24%;反对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9%;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081,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535%;反对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05%;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1%。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6,735,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16%;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37%;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066,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422%;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818%;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1%。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6,735,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16%;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37%;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066,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422%;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818%;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1%。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36,733,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67%;反对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86%;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064,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168%;反对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71%;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61%。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36,732,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45%;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94%;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063,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055%;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113%;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1%。

  表决结果: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6,734,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02%;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37%;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065,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351%;反对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818%;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1%。

  表决结果:通过。

  四、 律师见证情况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陈凯、耿佳祎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5-027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不达标导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5,000股。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9,738,577股减少至69,723,577股,注册资本由69,738,577元减少至69,723,577元。最终股本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公告规定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申雷

  邮政编码:519085

  联系电话:0756-8598208

  电子邮箱:security@raysharp.cn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2)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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