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医药”)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华通医药股权,华通医药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方式为公开挂牌,存在能否成交的风险,且最终成交方及成交价格尚未确定,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视交易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经营效率,聚焦农业综合服务主业,公司拟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华通医药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华通医药股权,华通医药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华通医药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36,909.52万元。华通医药在浙江产权交易所的首次挂牌价格以不低于评估值的原则确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重要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的方式,交易对方、交易价格等尚不确定,最终交易对方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价款。若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为推进公开挂牌相关工作,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挂牌、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如首次挂牌转让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最终未能成交的情况下,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实际情况,可按照不低于首次挂牌转让价90%的价格对华通医药100%股权重新挂牌。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对方尚不确定。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华通医药100%股权,华通医药具体情况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轻纺城大道1605号
法定代表人:钱木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1日
注册资本:16,038.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住房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 审计和评估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公司对华通医药进行了审计和评估。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9513号)显示,在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华通医药本级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18,269.47万元。
本次交易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最终以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结论。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其持有的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343号)显示,在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华通医药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总资产账面价值为56,206.95万元,评估价值为74,847.00万元,增值额为18,640.05万元,增值率为33.16%;总负债账面价值为37,937.48万元,评估价值为37,937.48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8,269.47万元,评估价值为36,909.52万元,增值额为18,640.05万元,增值率为102.03%。
(四) 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持有的华通医药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
不存在涉及该标的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华通医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不存在为华通医药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况。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华通医药存在向公司借款情形,存续借款金额为15,3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华通医药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应及时清偿上述借款,如后续仍涉及借款事项,公司将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拟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手方、成交价格、交付和过户时间等协议主要内容尚无法确定。公司将在确定交易对手方后,按照浙江产权交易所的规则签署交易合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六、 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经营效率,聚焦农业综合服务主业,以及应对医药流通行业近年来出现的行业政策调整、市场集中度提升、行业整合加速等相关变化,公司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华通医药100%股权。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如本次交易完成,华通医药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4、《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其持有的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以现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5月16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姜俊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经营效率,聚焦农业综合服务主业,以及应对医药流通行业近年来出现的行业政策调整、市场集中度提升、行业整合加速等相关变化,公司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号)。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以现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5月16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伟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经营效率,聚焦农业综合服务主业,以及应对医药流通行业近年来出现的行业政策调整、市场集中度提升、行业整合加速等相关变化,公司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方式为公开挂牌,存在能否成交的风险,且最终成交方及成交价格尚未确定,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视交易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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