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19日、4 月2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监事。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9日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曹骥先生、俞平广先生、桑宏宇先生、蔡清源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计时鸣先生、陈林林先生、徐亚明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出的四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曹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审计委员会:徐亚明女士(召集人)、陈林林先生、蔡清源先生;

  2、战略决策委员会:曹骥先生(召集人)、桑宏宇先生、蔡清源先生、俞平广先生、计时鸣先生;

  3、提名委员会:陈林林先生(召集人)、曹骥先生、徐亚明女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徐亚明女士(召集人)、桑宏宇先生、陈林林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胡振华先生任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郑林军先生、陈雷先生任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郑林军先生、陈雷先生与胡振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选举郑林军先生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聘任情况如下:

  1、总经理:俞平广先生;

  2、副总经理:桑宏宇先生;

  3、财务总监:徐虎先生;

  4、董事会秘书:孙唯雅女士。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且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由于孙唯雅女士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暂由公司董事长曹骥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任期自其取得相关证明后正式生效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其余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个人简历情况请参阅本公告附件)

  四、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后,严蕾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赵群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钱彦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傅风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章映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严蕾女士、赵群武先生、钱彦敏先生、傅风华先生、章映影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个人简历

  1、俞平广先生个人简历

  男,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7月至2015年6月历任杭州可靠性仪器厂技术员、项目担当、研究所长;2015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任公司监事。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任公司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桑宏宇先生个人简历

  男,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7月至1999年8月任中国轻工总会杭州机械设计研究所技术开发部技术员;1999年9月至2015年5月历任杭州可靠性仪器厂设计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浙江杭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徐虎先生个人简历

  男,1989年出生,本科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7月至2016年3月,任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2016年6月至2022年11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23年2月至2025年3月,任浙江求是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5年4月加入公司财务部。

  4、孙唯雅女士个人简历

  女,199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合格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1年6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6月至2023年7月,历任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专职律师;2023年8月至2025年3月,历任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证券法务、证券事务代表;2025年3月加入公司证券部。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5月19日通过电话及口头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召集人已在本次会议中就本次会议通知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讨论,同意选举郑林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六路298号杭可科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严蕾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钱彦敏先生线上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傅风华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周梅琳、曹玉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