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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5-45

  债券代码:127083                债券简称:山路转债

  债券代码:149994                债券简称:22山路01

  债券代码:148109                债券简称:22山路02

  债券代码:148746                债券简称:24山路01

  债券代码:524070                债券简称:24山路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及金融机构借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回购方案、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0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8)、《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36)、《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43)。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本次注销回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有所减少。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8.68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760,369股至11,520,73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7%至0.7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进展公告及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2、联系人:公司证券管理部

  3、申报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起45天内

  4、电话:0531-68906079

  5、邮编:250014

  6、电子邮箱:sdlq000498@163.com

  (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公告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说明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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