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一)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适用的情形
因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府嘉盈”)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属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 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适用的情形
由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并且公司2024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起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
公司持续督促控股股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占用的资金,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还款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吉林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高度重视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公司将持续强化内部管控。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培训,强化财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后续将以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并依据相关规定就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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