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周二)下午14:00
2、召开方式: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会,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其中: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周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周二)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5层。
4、召集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范熙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59人,代表股份834,834,4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9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71,609,4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6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58人,代表股份63,225,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2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58人,代表股份63,225,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58人,代表股份63,225,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22%。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熙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476,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89%;反对6,9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10%;弃权1,420,1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867,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806%;反对6,9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732%;弃权1,420,1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2%。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议案2.00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497,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14%;反对6,9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19%;弃权1,391,9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888,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143%;反对6,9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841%;弃权1,391,9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16%。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议案3.00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430,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34%;反对6,9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33%;弃权1,447,0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821,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082%;反对6,9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031%;弃权1,447,0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87%。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议案4.00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418,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19%;反对6,96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41%;弃权1,452,2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809,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891%;反对6,96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140%;弃权1,452,2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69%。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议案5.00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786,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60%;反对6,59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1%;弃权1,451,9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77,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714%;反对6,59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21%;弃权1,451,9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65%。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议案6.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022,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45%;反对7,8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3%;弃权945,0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13,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626%;反对7,8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427%;弃权945,0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47%。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议案7.00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此议案分为3项子议案,每项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7.01《关于2025年度与华联集团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项子议案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华联集团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771,609,437股,对该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648,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347%;反对7,6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451%;弃权961,1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648,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347%;反对7,6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451%;弃权961,1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02%。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7.02《关于2025年度与华联第一太平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716,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76%;反对7,2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61%;弃权887,0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07,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609%;反对7,2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361%;弃权887,0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30%。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7.03《关于2025年度与精品超市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7,607,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43%;反对6,3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66%;弃权910,2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98,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696%;反对6,3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弃权910,2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7%。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议案8.00 《关于与华联集团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为华联集团,华联集团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771,609,437股,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587,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392%;反对7,71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982%;弃权924,7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587,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392%;反对7,71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982%;弃权924,7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6%。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议案9.00 《关于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同为华联集团。华联集团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771,609,437股,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41,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562%;反对7,2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335%;弃权954,9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41,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562%;反对7,2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335%;弃权954,9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04%。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议案10.00 《关于与财务公司日常关联存贷款额度预计的议案》
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同为华联集团。华联集团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771,609,437股,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94,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408%;反对7,2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82%;弃权904,7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94,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408%;反对7,2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82%;弃权904,7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0%。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议案11.00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7,541,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64%;反对6,3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63%;弃权895,7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32,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652%;反对6,3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80%;弃权895,7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68%。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议案12.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3,409,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15%;反对10,369,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21%;弃权1,055,3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799,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294%;反对10,369,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014%;弃权1,055,3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92%。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杨 陈诗怡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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