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启丰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15人,合计持有有表决权股份123,649,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93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1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61,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1%。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4,427,88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183%;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221,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5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苏苗声律师、张乾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 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3,295,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39%;反对1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弃权2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7,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139%;反对1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71%;弃权2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091%。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3,294,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8%;反对1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弃权2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6,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184%;反对1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71%;弃权2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045%。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3,294,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8%;反对1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弃权2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6,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184%;反对1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71%;弃权2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045%。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3,295,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39%;反对1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弃权2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7,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139%;反对1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71%;弃权2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091%。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3,287,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0%;反对112,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8%;弃权2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9,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877%;反对112,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02%;弃权2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622%。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3,294,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8%;反对10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4%;弃权2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6,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184%;反对10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26%;弃权2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091%。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关联股东陈启丰为本次交易担保提供方,持有股数51,836,400股,其一致行动人陈伟东及陈伟儿证券账户持有股数分别为12,562,970股、13,682,115股、其一致行动人潮州启龙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股数为26,346,400股,均回避表决。
同意18,865,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89%;反对10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00%;弃权2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5,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670%;反对10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40%;弃权2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091%。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3,261,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66%;反对129,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8%;弃权25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73,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368%;反对129,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09%;弃权25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424%。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股东陈启丰、陈伟东、陈伟儿为公司现任的非独立董事,持有股数分别为51,836,400股、12,562,970股、13,682,115股、陈启丰的一致行动人潮州启龙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股数为26,346,400股,均回避表决。
同意18,86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07%;反对103,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6%;弃权25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0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684%;反对103,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92%;弃权25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424%。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3,297,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7%;反对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2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9,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828%;反对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56%;弃权2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616%。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11.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3,281,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5%;反对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27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3,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783%;反对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56%;弃权27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662%。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议案11.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3,281,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5%;反对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27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3,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783%;反对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56%;弃权27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662%。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议案11.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3,279,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08%;反对9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2%;弃权27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1,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314%;反对9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25%;弃权27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662%。
议案11.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3,283,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1%;反对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27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5,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252%;反对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56%;弃权27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193%。
议案11.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3,281,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5%;反对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27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3,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783%;反对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56%;弃权27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662%。
议案11.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3,280,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4%;反对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27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992,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828%;反对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56%;弃权27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616%。
议案11.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3,281,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5%;反对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27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93,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783%;反对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56%;弃权27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662%。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3,290,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98%;反对106,8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4%;弃权2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2,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412%;反对106,8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97%;弃权2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091%。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3,302,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6%;反对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2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14,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354%;反对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56%;弃权2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09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分所苏苗声律师、张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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