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 公告编号:2025-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锐机电”)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为捷锐机电提供人民币990.00万元的担保;本次担保前实际为捷锐机电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1,584.41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98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1.9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拓宽业务发展资金来源,公司全资孙公司捷锐机电向江西安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申请99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3MA39BYCP43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忠安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8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凤凰东路29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半导体、光伏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水处理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配电开关控制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硅锭、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组件及相关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单晶硅棒、单晶硅头尾料、单晶硅片、多晶硅锭、多晶硅片、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太阳能路灯及相关材料、光伏材料的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服务;太阳能光伏项目的开发、信息咨询、设计、施工和维护;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租赁;非居住房产租赁、物业管理、光伏玻璃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捷锐机电是公司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人民币990.00万元。
保证期间:1、担保的每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时起至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2、单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保证期间自最后一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3、如债权人根据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担保计划额度范围内,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98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1.9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 公告编号:2025-058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江街1099号6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刘毅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1/2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斐玥、陈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 报备文件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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