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 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0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0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98号拓维信息二楼会议室
3、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 持 人:董事长李新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38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8,578,41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2.6249%。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0,35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8245%(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48,222,81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1.800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38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355,6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24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7,952,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51%;反对401,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0%;弃权2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729,4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3.9523%;反对401,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41%;弃权2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37%。
2、审议通过《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7,942,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89%;反对398,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2%;弃权2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719,6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3.8576%;反对398,2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8461%;弃权2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2963%。
3、审议通过《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7,945,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0%;反对395,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7%;弃权23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722,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895%;反对395,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38%;弃权23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67%。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7,945,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0%;反对393,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4%;弃权2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722,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895%;反对393,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45%;弃权2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60%。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930,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3%;反对406,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6%;弃权2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707,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417%;反对406,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91%;弃权2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92%。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954,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8%;反对413,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9%;弃权20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732,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783%;反对413,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57%;弃权20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59%。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833,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463%;反对6,5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60%;弃权20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6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629%;反对6,5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816%;弃权20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54%。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936,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9%;反对402,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9%;弃权2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713,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968%;反对402,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76%;弃权2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56%。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907,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66%;反对431,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0%;弃权2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684,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167%;反对431,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57%;弃权2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7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57,705,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6%;反对380,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7%;弃权2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761,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613%;反对380,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90%;弃权2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9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津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731,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582%;反对562,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66%;弃权20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584,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540%;反对562,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26%;弃权20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34%。
1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925,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80%;反对398,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5%;弃权25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702,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915%;反对398,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18%;弃权25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并分项表决,本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3.01选举李新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54,427,107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6,204,395股
13.02选举李苑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54,418,271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6,195,559股
13.03选举宋隽逸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54,418,685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6,195,973股
13.04选举倪正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54,414,232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6,191,520股
13.05选举张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54,410,346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6,187,634股
13.06选举封模春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54,409,749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6,187,037股
1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并分项表决,本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4.01选举曹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54,423,521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6,200,809股
14.02选举秦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54,409,578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6,186,866股
14.03选举文颖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54,410,213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6,187,501股。
15、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并分项表决,本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5.01选举杨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54,411,142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6,188,430股
15.02选举黄登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54,411,37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 6,188,658股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熊林、张熙子律师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增加临时提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1 日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5-041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维信息”)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3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80万股将予以回购注销。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未满足全部可解除限售条件,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0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79人调整为76人。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82,00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82,000元,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此外,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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