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高速 公告编号:2025-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至2025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清控创新基地B座10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武艺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1,145,566,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725%。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99,946,9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48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人,代表股份145,619,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2%。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股份17,108,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6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王晓宏律师、杨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145,434,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反对1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7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79%;反对1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74%;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45,406,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1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48,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71%;反对1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82%;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45,434,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反对1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7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79%;反对1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74%;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45,406,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1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48,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71%;反对1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82%;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43,495,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2%;反对2,05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3%;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37,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66%;反对2,05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087%;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727,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3%;反对1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3%;弃权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47,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19%;反对1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29%;弃权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3%。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45,469,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1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4%;反对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9%;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45,406,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1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48,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65%;反对1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88%;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45,406,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1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48,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65%;反对1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74%;弃权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0%。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议案10.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43,468,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9%;反对2,0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3%;弃权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10,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376%;反对2,0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034%;弃权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9%。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议案11.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43,468,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9%;反对2,0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3%;弃权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1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370%;反对2,0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040%;弃权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9%。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议案1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43,468,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9%;反对2,0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3%;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1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370%;反对2,0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034%;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5%。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3.01 选举非独立董事武艺
总表决情况:同意1,143,966,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08,1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6464%。
该议案获得通过,武艺先生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议案13.02 选举非独立董事韩昱
总表决情况:同意1,143,966,0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08,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6464%。
该议案获得通过,韩昱先生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议案13.03 选举非独立董事周世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43,966,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08,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6464%。
该议案获得通过,周世俊先生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议案13.04 选举非独立董事郭聪林
总表决情况:同意1,143,966,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08,1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6464%。
该议案获得通过,郭聪林先生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议案13.05 选举非独立董事杨建国
总表决情况:同意1,143,966,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08,1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6463%。
该议案获得通过,杨建国先生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议案14.01 选举独立董事黄国良
总表决情况:同意1,143,969,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11,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6639%。
该议案获得通过,黄国良先生当选为独立董事。
议案14.02 选举独立董事杨志军
总表决情况:同意1,143,969,0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11,1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6639%。
该议案获得通过,杨志军先生当选为独立董事。
议案14.03 选举独立董事马珺
总表决情况:同意1,143,969,0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11,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6639%。
该议案获得通过,马珺女士当选为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审议完毕后,本次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王晓宏律师、杨艳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高速 公告编号:2025-16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通讯等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在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529号清控创新基地B座10层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武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武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韩昱先生、周世俊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武 艺
委 员:韩 昱 周世俊 杨建国 黄国良
(2)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主任委员:黄国良
委 员:周世俊 吕静伟 杨志军 马 珺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志军
委 员:武 艺 韩 昱 黄国良 马 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马 珺
委 员:郭聪林 吕静伟 黄国良 杨志军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韩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该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委员会委员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李琼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胡永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相应到期解聘。
该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委员会委员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聘任李琼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全票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上1至4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7)。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经理层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经理层议事规则》。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经理工作细则》。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纪要;
3.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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