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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07证券简称:华森制药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三)召集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办公楼9层会议室(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89号)。

  (五)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游洪涛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106人,代表股份数为321,977,6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026%。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数为320,489,95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464%。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0人,代表股份数为1,487,6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3%。

  (四)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及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21,950,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21,950,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对2024年度工作完成述职。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21,950,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21,950,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21,950,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61,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99%;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3%;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38%。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公司股东兼高管游洪涛、刘小英、王瑛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回避股份为144,916,679股。

  同意177,030,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58,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82%;反对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7%;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20%。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321,946,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4%;反对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21,950,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3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21,950,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61,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63%;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3%;弃权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74%。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21,950,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5%;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61,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63%;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3%;弃权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74%。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20,852,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6%;反对1,099,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4%;弃权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20,854,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2%;反对1,099,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4%;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20,854,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3%;反对1,099,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4%;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20,854,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1%;反对1,099,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5%;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1.关于选举游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21,599,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82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10,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126%。

  2.关于选举游雪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通过

  同意股份数:321,584,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5,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985%。

  3.关于选举游苑逸(Yuanyi You)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21,584,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5,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983%。

  4.关于选举沈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21,584,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5,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055%。

  5.关于选举梁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21,584,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5,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055%。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此议案,上述5位候选人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表决结果:通过

  1.关于选举杜守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21,584,6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5,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048%。

  2.关于选举秦少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21,58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5,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044%。

  3.关于选举李嘉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21,584,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5,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047%。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此议案,上述3位候选人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邹铭君律师、于科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07证券简称:华森制药公告编号:2025-044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公告编号:2025-035),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游洪涛先生(董事长)、游雪丹女士、游苑逸(YuanyiYou)女士、沈浩先生、梁燕女士;

  2.独立董事:杜守颖女士、秦少容女士、李嘉明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徐开宇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且三位独立董事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 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聘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游洪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瑛女士、游雪丹女士、游苑逸(YuanyiYou)女士、黄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游雪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彭晓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周翼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周智如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上人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游雪丹女士和周智如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三、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王瑛女士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刘小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刘小英女士、王瑛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刘小英女士不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小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894,679股,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已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2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董事会对徐开宇先生、肖南女士、张玲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其他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附件: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及其他人员简历

  一、董事长、总经理简历

  游洪涛,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游洪涛先生毕业于西南医科大学本科和湖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清华大学MBA,执业药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为重庆市第二、三、四、五、六届人大代表,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全国工商联执委,重庆市工商联副主席。第五届、六届公安部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中国工程院咨询专家,重庆市药监局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重庆市“十四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咨询专家,重庆市生物医药产业联盟理事长,重庆市四川商会党委书记、会长。中国中药协会药物临床评价研究专委会副主任。

  游洪涛先生1983年8月至1998年2月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院历任骨科医生,主治医师、讲师,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副院长。1998年2月至2015年8月任重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目前,游洪涛先生还兼任重庆华森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重庆华森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重庆华森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重庆华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经理。游洪涛先生系中国中小企业优秀企业家,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重庆市优秀民营企业家,获2019—2020年度重庆市“富民兴渝”贡献奖提名奖,重庆市十大渝商,十大最受尊敬的企业家,重庆市劳动模范,曾获重庆市企业技术创新奖、重庆市人民政府科技进步奖、中国专利优秀奖、重庆市青年“五·四”奖章等。

  游洪涛先生主持并参与了“新药胆舒、都梁软胶囊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生产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中药新药都梁软胶囊产业化项目”等多个国家级、省市级项目的研发。此外游洪涛先生曾在《现代外科理论与临床》《中医正骨杂志》《中国运动医学杂志》等医学期刊、杂志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获中国专利优秀奖,重庆市科技进步奖。

  游洪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422,000股,占总股本17.34%,游洪涛先生与游谊竹先生、王瑛女士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游洪涛先生与游谊竹先生为兄弟关系,与王瑛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游雪丹女士为父女关系,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候选人游苑逸(YuanyiYou)女士为叔侄关系。除此之外,游洪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副总经理简历

  (一)王瑛女士

  王瑛,女,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王瑛女士毕业于西南医科大学(原名泸州医学院),本科,副主任医师,重庆市劳动模范,曾任四川省政协委员。1983年8月至1997年10月在泸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历任内科医生,主治医师、讲师,副主任医师、副教授,1997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华森有限销售总监,其中2009年6月至2015年7月兼任华森有限监事。2015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瑛女士系重庆市第五届劳动模范。

  王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6,600,000股,占总股本8.76%,与游谊竹先生、游洪涛先生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王瑛女士与游洪涛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游雪丹女士为母女关系,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候选人游苑逸(YuanyiYou)女士为婶侄关系。除此之外,王瑛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王瑛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游雪丹女士

  游雪丹,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游雪丹女士于2012年毕业于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University of Manitoba)会计和金融专业,获商科荣誉学士学位;于2017年毕业于长江商学院,获金融管理学硕士学位;助理工程师。2012年4月至2014年4月于Ceridian Canada Ltd.担任出纳。2014年7月至2018年5月担任本公司信息部经理。2015年8月至2019年4月25日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4月25日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2年5月18日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2020年12月27日至今任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青年委员会副会长。2022年5月19日至今担任Pharscin Capital Ltd.董事职务;2022年9月22日至今担任北京渤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12月16日至今担任重庆华森英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游雪丹女士先后主导了公司IPO项目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以及系列公司股权投资项目,拥有较丰富的投融资经验,对公司业务和医药行业资本市场有着深刻的理解。

  游雪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游洪涛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父女关系,与王瑛女士(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母女关系,与游谊竹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叔侄关系,与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候选人游苑逸(YuanyiYou)女士为堂姐妹关系。除此之外,游雪丹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游苑逸(YuanyiYou)女士

  游苑逸(YuanyiYou),女,1994年出生,加拿大国籍。游苑逸女士分别于2017年和2018年毕业于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获学士学位和哥伦比亚大学获硕士学位。在校期间,游苑逸女士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致力于促进当地动物收容保护和消除种族歧视等相关工作。2018年10月至2020年5月就职于Starlink Capital Inc.,负责海外商业拓展的相关工作。2019年4月至今担任Pharscin US Inc.负责人。2019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游苑逸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游谊竹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父女关系,与游洪涛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叔侄关系,与王瑛女士(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婶侄关系,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游雪丹女士为堂姐妹关系。除此之外,游苑逸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黄介先生

  黄介,男,1974年8月,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8年加入华森制药,历任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质监部QC、QA、技术工程师、制药厂副总经理、华森制药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曾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重庆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三次)。2020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制药厂总经理。2024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黄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董事会秘书简历

  游雪丹,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游雪丹女士于2012年毕业于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University of Manitoba)会计和金融专业,获商科荣誉学士学位;于2017年毕业于长江商学院,获金融管理学硕士学位;助理工程师。2012年4月至2014年4月于Ceridian Canada Ltd.担任出纳。2014年7月至2018年5月担任本公司信息部经理。2015年8月至2019年4月25日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4月25日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2年5月18日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2020年12月27日至今任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青年委员会副会长。2022年5月19日至今担任Pharscin Capital Ltd.董事职务;2022年9月22日至今担任北京渤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12月16日至今担任重庆华森英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游雪丹女士先后主导了公司IPO项目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以及系列公司股权投资项目,拥有较丰富的投融资经验,对公司业务和医药行业资本市场有着深刻的理解。

  游雪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游洪涛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父女关系,与王瑛女士(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母女关系,与游谊竹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叔侄关系,与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候选人游苑逸(YuanyiYou)女士为堂姐妹关系。除此之外,游雪丹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财务总监简历

  彭晓燕,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彭晓燕女士毕业于重庆工商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1994年7月至2001年4月在重庆万得福食品有限公司任会计员。2002年3月至2016年1月在本公司财务部历任会计、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2016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彭晓燕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17,5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周翼,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有会计专业资格中级和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曾任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会计人员,审计人员,重庆光大集团审计监察委员会成员,重庆金冠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2019年4月28日至今担任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周翼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六、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周智如,女,汉族,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房多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代码:DUO)投资法务经理、高级内控经理;宝能投资集团法务专业副总监。2022年3月加入公司担任证券及法务总监,2023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周智如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07证券简称:华森制药公告编号:2025-043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森制药”)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后,以现场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16: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现场出席并参与表决,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选的董事游洪涛先生主持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经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游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方案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李嘉明先生、梁燕女士、秦少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嘉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提名委员会

  秦少容女士、游洪涛先生、杜守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提名,秦少容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杜守颖女士、李嘉明先生、游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杜守颖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聘任游洪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聘任王瑛女士、游雪丹女士、游苑逸(Yuanyi You)女士、黄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聘任游雪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游雪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游雪丹女士联系方式及地址:

  电话:023-67038855   传真:023-67622903   邮箱:ir@pharscin.com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89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聘任彭晓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聘任周翼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聘任周智如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周智如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周智如女士联系方式及地址:

  电话:023-67038855   传真:023-67622903   邮箱:ir@pharscin.com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89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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