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2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382,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2、债券代码:128108,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12.50元/股
4、转股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2026年5月27日
5、截至2025年5月21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触发“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公开发行了3,144.0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4,404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523号”文同意,公司314,404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6月1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蓝帆转债”,债券代码“12810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6月3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12月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5月27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后续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以1元总价回购注销业绩承诺方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3,361,227股股份、业绩承诺方北京信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24,787,109股股份。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合计48,148,336股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为此,公司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79元/股调整为18.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5日起生效。
2、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为此,公司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64元/股调整为18.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7日起生效。
3、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为此,公司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24元/股调整为17.8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31日起生效。
4、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2.5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1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21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2.50元/股的85%,即10.625元/股的情形,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蓝帆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533-787100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3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蓝帆转债”将于2025年5月28日按面值支付第五年利息,每10张“蓝帆转债”(面值1,000.00元)利息为18.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5年5月27日
3、除息日:2025年5月28日
4、付息日:2025年5月28日
5、“蓝帆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6、“蓝帆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凡在2025年5月27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年5月27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年5月28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0号文核准,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公开发行了3,144.0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4,404万元。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蓝帆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蓝帆转债”2024年5月28日至2025年5月27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简称:蓝帆转债
2、可转债代码:128108
3、可转债发行量:314,404万元(3,144.04万张)
4、可转债上市量:314,404万元(3,144.04万张)
5、可转债上市时间:2020年6月19日
6、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5月28日至2026年5月27日
7、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2020年12月3日至2026年5月27日
8、可转债利息: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9、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称“年利息”)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年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④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⑤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10、可转债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1、可转债联席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可转债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13、可转债的信用评级: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蓝帆转债”第五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5月28日至2025年5月27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80%,本次付息每10张“蓝帆转债”(面值1,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18.00元(含税)。
对于持有“蓝帆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14.40元;对于持有“蓝帆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34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8.00元;对于持有“蓝帆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10张派发利息18.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券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年5月27日
2、除息日:2025年5月28日
3、付息日:2025年5月28日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蓝帆转债”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办法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34号),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蓝帆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管理部
咨询电话:0533-7871008
传真:0533-7871073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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