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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479,15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479,154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3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3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22)。

  (四)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次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五)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年7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九)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年3月29日。

  2、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2,711,702股。

  3、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人数:262人。

  4、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后):A类激励对象5.135元/股,B、C类激励对象17.31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注:①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②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括离职、自愿放弃归属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合计为266名,可归属数量2,725,652股,在实际缴款认购过程中,有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本次全部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3,950股,故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可归属人数共计为262人,本次实际归属2,711,702股限制性股票。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4年3月28日。

  2、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767,452股。

  3、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数:237人。

  4、预留授予价格:17.31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注:①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②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括离职、自愿放弃归属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合计为253名,可归属数量780,211股,在实际缴款认购过程中,有16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本次全部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2,759股,故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可归属人数共计为237人,本次实际归属767,452股限制性股票。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6月3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479,154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2,711,702股,预留授予部分767,452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包含其配偶、父母、子女,如有),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57,678,129股增加至461,157,283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5月15日出具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5]27271号),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5年5月13日止,公司已收到46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存在34名重合)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51,016,177.00元。本次增加股本人民币3,479,154.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7,537,023.00元。

  2025年5月22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1-3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102,906.38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852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461,157,283股为基数计算,在公司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79,154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76%,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

  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拟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19,974,795.68元(含税)调整为20,127,878.45元(含税)。

  ● 本次调整的原因:公司已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份3,479,154股,公司总股本由457,678,129股增加至461,157,28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705,500股后的股本为457,451,783股。

  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对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一、 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

  截至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日(2025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457,678,129股,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705,500股后的股本453,972,629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974,795.68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9,974,795.68元;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72,897,229.9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92,872,025.6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0.97%。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 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2025年5月22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新增股份3,479,154股,公司总股本由457,678,129股增加至461,157,28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依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61,157,283股,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705,500股后的股本457,451,783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27,878.45元(含税)。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72,897,229.9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93,025,108.37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1.03%,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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