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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2、如果后续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决定,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宇顺”,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处于补充材料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2条的规定,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由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宇顺”变更为“*ST宇顺”,证券代码仍为“002289”,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如果后续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决定,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宇顺”,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05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宇顺;证券代码:002289)将于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31日至5月20日价格涨幅为204.18%,股价变动、当前静态市盈率、市净率等估值指标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有较大的偏离,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因素,理性判断、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鉴于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的规定,自2025年5月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一、关于公司申请股票交易停牌核查及复牌情况

  自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5月20日,公司股票价格涨幅为204.18%,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投资者较为关注,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核查。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宇顺;证券代码:002289)自2025年5月21日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就股价波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鉴于相关自查工作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宇顺;证券代码:002289)将于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已知悉上述重大事项,除上述事项和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自2025年3月31日至5月2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数据,截至2025年5月20日,公司市净率为17.58倍,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制造业—电气、电子及通讯—计算机、通信(C39)的静态市盈率为38.22倍,市净率为3.24倍。公司当前静态市盈率、市净率较同行业整体估值有较大的偏离,详见“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6、除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风险事项以及本公告所披露风险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2,028.2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7.4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42.91万元。鉴于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的规定,自2025年5月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为4,572.7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4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0.3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的规定,如果公司2025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

  (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7)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8)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9)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10)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风险

  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Olive Ida Limited间接持有或控制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可能被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且存在审批风险、资金筹集及偿债风险以及标的公司业务经营等相关风险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3、公司相关指标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偏离较大的风险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数据,截至2025年5月20日,公司市净率为17.58倍,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制造业-电气、电子及通讯-计算机、通信(C39)的静态市盈率为38.22倍,市净率为3.24倍。公司当前静态市盈率、市净率较同行业整体估值有较大的偏离。

  目前,国内与公司从事类似业务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有合力泰、经纬辉开、同兴达、秋田微、亚世光电、欧菲光等。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股价及近期涨跌幅情况如下:

  

  注:市盈率、市净率数据来源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网截至2025年5月20日个股最新市盈率、市净率。

  综上所述,公司股价变动(2025年3月31日至5月20日)、当前静态市盈率、市净率等估值指标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有较大的偏离。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因素,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05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Olive Ida Limited(以下简称“交易对方”)间接持有或控制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经与交易对方签署《北京房山数据中心项目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根据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向交易对方支付了诚意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2025-044)。

  二、本次交易进展

  根据上述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及有关各方有序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聘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并积极协调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目前,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在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核查工作,实施包括不限于访谈、盘点、函证、实地走访等核查程序。同时,公司还在与包括交易对方在内的有关各方就交易方案的核心问题持续进行沟通、磋商和审慎论证。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1、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在交易推进过程中,商务谈判情况、资本市场情况、标的公司情况均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本次交易的条件;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情况变化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决策和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及协议、交易对方的内部决策程序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或同意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存在决策、审批风险。

  3、资金筹集及偿债风险

  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450.07万元,负债合计15,450.11万元。公司本次交易资金均来自于合法且可用于购买标的资产的自有或自筹资金,若公司无法筹集足额资金,则本次交易价款存在无法及时、足额支付的风险。此外,标的公司目前存在大额借款用于标的公司日常运营,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公司将存在大额债务,相关财务费用可能较高,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以及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鉴于相关尽调、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推进中,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进一步评估相关影响并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标的公司业务经营相关风险

  1、市场和政策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面向大型互联网公司等客户提供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服务,宏观经济波动可能导致下游客户所在的互联网服务收入、互联网服务业的其他增值业务收入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进而可能导致数据中心的市场需求出现波动。

  (2)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的风险

  数据中心行业发展受多个政府部门监管,包括工信部、发改委等。如果未来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会对数据中心行业的产业环境、经营模式、技术研发、市场供需及定价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如果标的公司未来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数据中心行业政策的重大变化,不能持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经营风险

  (1)主要客户合同期满不能续约或减少合同规模的风险

  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良好且签订了合同,但如果出现下列情形时,将有可能导致合同期满后客户不与标的公司续约或减少合同规模,进而对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标的公司评估值造成不利影响:

  ①未来主要客户或终端客户经营策略、经营状况变化;

  ②标的公司经营中多次发生严重运营事故导致声誉受损;

  ③标的公司数据中心所在地区新增大量高质量、高等级数据中心,导致该区域资源供应过剩;

  ④竞争对手的数据中心成本大幅降低,导致标的公司服务竞争力不足或服务收费下降、毛利率降低。

  (2)标的公司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标的公司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如重要客户生产经营状况或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影响标的公司与重要客户合作的可持续性,如果标的公司难以在短期内开发具有一定需求规模的新客户,则可能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电力价格波动的风险

  由于电力成本占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其价格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较大,存在因电力价格波动导致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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