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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95号文)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万股新股。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82,444,4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3.50元。截至2015年6月29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2,999,994.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3,542,16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9,457,834.00元。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2015)京会兴验字第0301001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41001540210050213472)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注销前专户余额为2,589.4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

  公司于近日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5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含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3,74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为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00,0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18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795735560D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录云

  注册资本:捌亿零壹佰陆拾捌万叁仟零柒拾肆圆整

  成立日期:2002年05月08日

  住所: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经营范围:煤矿机械、防爆电器、机器人产品制造、销售、维修及租赁服务;机械零件、部(组)件的加工、装配、销售;机电产品及技术的开发、应用及销售;锂电池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煤炭销售;软件开发及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失信情况: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人: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3,740万元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08,963.38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0.98%,其中,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为51,2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35%;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担保余额为26,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03%;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30,966.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59%。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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