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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69证券简称:金溢科技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周一)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罗瑞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50,51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04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49,901,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523%。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0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网络投票情况:

  在本次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共19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611,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1%。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9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611,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1%。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钟婷律师、覃国飚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50,40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6%;反对8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3%;弃权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03,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401%;反对8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923%;弃权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7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钟婷律师、覃国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69证券简称:金溢科技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总工程师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瑞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时限。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段作义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注销成都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取消注销成都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69证券简称:金溢科技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同意聘任段作义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段作义先生的简历及情况说明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附件:

  段作义先生简历

  段作义,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总工程师、首席技术专家,北京大希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招商新智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常务副总经理、研发中心总经理、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目前,段作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段作义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段作义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869证券简称:金溢科技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注销成都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注销成都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对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分公司”)取消注销的事项。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成都分公司基本信息

  名称: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3964141612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负责人:刘咏平

  成立日期:2014年7月7日

  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营业场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研究院内

  经营范围:接受公司委托,从事本公司承揽的以下业务:智能终端设备、网络与电子通信产品、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依法需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取消注销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的议案》,拟对成都分公司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注销成都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对成都分公司取消注销。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取消注销的原因

  基于战略发展及整体经营规划需要,公司决定取消注销成都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将继续经营。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成都分公司取消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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