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裴书华女士的书面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提出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裴书华女士原定的任期终止日为2027年6月28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裴书华女士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裴书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已按照公司内部制度完成了工作交接,不存在其他未了事项。
裴书华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充分行使董事职权,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裴书华女士在任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提名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补选杜才贞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杜才贞先生的任期将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备查文件
1、辞职申请;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附: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才贞先生,1982年出生,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2013年12月至2024年2月任珠海上富电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2024年2月至今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职财务总监;现任珠海市低空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杜才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以上所列职务外,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https://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查询核实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5-020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最高额反担保协议》涉及的担保金额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上述协议签订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会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不会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反担保对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被担保人和反担保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依次分别为59.70%、76.28%。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1、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反担保人”)持有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发行人”或“被担保人”)约1.45%股权。华金证券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发行债券(品种包括次级债券及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含)35亿元(可多次注册、分期发行),各债券发行期限均不超过(含)5年。华金证券为提升前述债项评级,以获取稳定、低价的融资渠道,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拟定增信措施为:由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主体评级为AAA,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增信人”或“反担保对象”)为其债券发行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其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增信人华发集团提供反担保。公司作为华金证券的参股股东,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拟按上述增信方案,依据债券存续总规模及本公司对华金证券的持股比例、与华发集团签署《最高额反担保协议》(以下简称“反担保协议”或“本协议”),最高额不超过5,075万元。
2、华发集团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科技”)85.69%股权。本公司董事长郭瑾女士兼任华发集团副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谢浩先生兼任华发科技董事,本公司董事陈宏良先生兼任华发科技副董事长。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5年5月26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关于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郭瑾、谢浩、陈宏良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一切有关本次反担保事项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华发科技回避表决。
4、本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198231D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1日
法定代表人:燕文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345,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128号19层1902
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约):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9.01%,上海裕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03%,珠海科创弘源投资有限公司4.63%,西上海(集团)有限公司2.90%,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1.45%,广东丹尼客皮具鞋业有限公司1.45%,岭南金控三期(深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45%,上海森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0.09%。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112.82亿元、净资产为37.59亿元,且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07亿元,净利润为-1.83亿元,资产负债率11券商的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为:资产负债率=(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总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下同。59.70%;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26.74亿元、净资产为38.00亿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49亿元,净利润为0.14亿元,资产负债率64.62%。
华金证券现为AA信用主体。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对象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0363258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86年5月14日
法定代表人:谢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691,978.97万元
住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9号
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3.51%,广东省财政厅持股6.4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7,292.85亿元、净资产为1,729.66亿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521.23亿元,净利润为21.15 亿元,资产负债率76.28%;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7,406.03亿元、净资产为 1,720.57亿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70.38亿元,净利润为6.03亿元,资产负债率76.77%。
华发集团是珠海最大的综合型国有企业集团和全国知名的领先企业,自2016年起连续9年上榜中国企业500强,2024年最新排名第152位(全国地级市国企第2),2020年入选国务院国企改革“双百企业”并获评全国标杆,是AAA信用主体。
经查询,华发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反担保的主合同、主债权、最高债权额及主债权确定期间:
1. 反担保人担保的主合同为增信人为华金证券多次申请发行债券提供担保而与发行人于2026年11月30日前在35亿元总额度范围内签署的《担保协议》(包含根据《担保协议》出具的《担保函》),该等担保协议及担保函共同构成本协议的主合同。
2. 反担保人担保的主债权为华发集团在主合同项下为履行保证责任向债券持有人偿付款项后对发行人享有的追偿权债权。
3. 反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5,075万元整,实际反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债权额为主合同项下债券存续规模乘以1.45%。
4. 被担保的主债权确定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担保期限最迟终止日,本条约定具有以下含义:
(1)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券的到期日均需不超出主债权确定期间;
(2)华发集团在主合同项下为履行保证责任向债券持有人偿付款项的行为均需发生在主债权确定期间。
(二)反担保的保证范围:为华发集团在主合同项下向债券持有人偿付的款项(包括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合理费用等)。
(三)反担保保证的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反担保保证的期间:为华发集团承担主合同项下保证责任之日起两年。华发集团在主合同项下多次付款的,保证期间为华发集团最后一次付款日起的两年。
(五)反担保保证责任的承担:华发集团在承担主合同项下保证责任后,有权要求本公司在本协议项下最高债权额限度及保证范围内对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发行人已向持有人实际偿还债券的部分债务或者发行人向华发集团偿还主合同项下部分债务的,则本公司实际承担的反担保责任应当随之进行减少,即本公司实际承担的反担保责任为增信人届时实际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后可对发行人追偿的金额乘以1.45%。
(六)总股本变化:在发行人债券全部兑付前,如因华金证券增资扩股等总股本的变化,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华金证券股权对应的实际出资额持股占比变化,则本公司的反担保最高债权额调整至届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权对应的实际出资额持股占比(持股占比计算至小数点后四位)乘以债券存续规模;但针对主合同项下发行日期早于持股占比变化时间的债券,如因引入新股东导致总股本变化进而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华金证券股权对应的实际出资额持股占比下降的,在增信人与发行人新股东方完成反担保协议签署前,本公司仍需按本协议约定的反担保最高债权额向增信人履行全部反担保责任。
(七)协议生效: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为降低参股公司华金证券的融资成本,助力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基于公司、参股公司及担保方暨反担保对象(关联方)各方经营需要和利益保障提出,属于合理、合规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向华发集团提供的反担保未超过对华金证券的持股比例,且华金证券各股东均将就上述债券的发行增信公平、对等地提供反担保。华金证券为持牌综合类证券公司,经营相对稳健,目前整体经营状况、资产质量及资信情况良好,并且在偿债安排、日常兑付风险防范、临时兑付风险应急处置等方面均设置管控措施,为债券偿付提供了可靠保障,整体风险可控。综上,本次反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担保计划的议案》,预计2025年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0万元,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3.66%。本事项如获最终审议通过,2025年对外担保计划总额将增加至55,075万元,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7.07%。截至2025年4月30日,本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4,751.11万元,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9.93%;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1月1日至今,除本次交易外,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华发集团及其关联方已审批通过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403.36万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因参股企业发债事宜,向相关担保主体提供反担保并签署相关协议,符合该参股公司的运营发展实际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主体评级为AAA的华发集团为华金证券发债事宜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将华金证券债项评级从AA提升至AAA,从而降低相关债券融资成本,有利于华金证券整体利益及股东利益。公司作为华金证券股东为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最高额反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5-021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四)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14:30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6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5月26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非独立董事离任及提名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关于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
(三)特别事项说明
1、提案1.00和2.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提案2.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9:00—17:00。
(三)登记地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平
联系电话:0756-3612810
电子邮箱:liuping@huajinct.com
联系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9030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32”,投票简称为“华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1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或单位)出席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法人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5-018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0名,实际到会董事10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增补杜才贞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离任及提名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2025-019)。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郭瑾、谢浩、陈宏良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14: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位于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的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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