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5年5月26日,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触发回购情形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5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5,000股,回购完成后由公司统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公司总股本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相应减少165,000股。
根据《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修改公司章程等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5月27日)起45日内,公司债权人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进行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景旺电子大厦
2、债权申报联系邮箱:stock@kinwong.com
3、申报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7月11日,工作日9:00-11:00;14:30-17:00
4、联系人:黄恬
5、联系电话:0755-83892180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之通知、议案内容于2025年5月21日通过书面、电话的方式告知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公司拟对触发回购情形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和145,2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其中,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5,000股;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45,200份。
本次回购注销离职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触发回购情形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和145,2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已经获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2025年5月21日通过书面、电话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伟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公司拟对触发回购情形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和145,2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其中,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5,000股;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45,200份。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本次回购注销离职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触发回购情形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和145,2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0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65,000股。
●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45,200份。
●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9.39元/股。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触发回购情形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和145,2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子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15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6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7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202.41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7月9日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后,于2024年7月11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6、2024年7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7月13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7、2025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5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12.98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5月8日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后,于2025年5月10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9、2025年5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5年5月10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10、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同意对触发回购情形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和145,2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其中,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5,000股,回购价格为9.39元/股;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45,200份。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注销的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公司需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注销的数量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5,000股,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45,200份。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的规定,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39元/股。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变动仅为预测数据,不包括因“景23转债”转股造成的股本增加情况,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及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要求,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和修改公司章程等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公司拟对触发回购情形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和145,2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其中,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5,000股;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45,200份。
董事会本次回购注销离职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触发回购情形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145,2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与注销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与注销的依据、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与注销事宜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9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23转债”)1,154.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38.4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3,961.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1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5592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4月30日,“景23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4月30日,“景23转债”募集资金在专用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余额不包含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
因此,按照已投入资金额占总投资的比例来计算项目完工进度,本次募投项目的项目完工进度已达81.43%且已部分投产,目前仍在持续投入建设,逐步增加项目产能。
上述剩余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将继续用于支付尚未支付完毕的已实施工程设备合同尾款以及购置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工程设备。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截至2025年4月30日,“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年产60万平方米高密度互连印刷电路板项目”(以下简称“HDI项目”)累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10,671.52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人民币80,304.44万元、自有资金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30,367.08万元,累计投资额占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的81.43%。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该项目全部建成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HDI项目采用边建设边投产的方式,原计划工程建设期4.5年,于2019年第四季度开始建设,已于2021年6月部分投产,本项目达产后,将形成60万平方米的HDI板(含mSAP技术)生产能力。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规划形成时间较早,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理念,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避免产能过早投入形成浪费,公司谨慎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公司实际情况,适时控制投资节奏,减缓了HDI项目的建设实施进度,使HDI项目全部建成时间有所延后。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该项目全部建成时间由2025年6月延期至2026年6月。
高阶HDI产品可广泛应用于AI服务器及数据中心、光模块、汽车智驾、高端消费电子等领域,其庞大的市场需求及广泛的下游应用领域为公司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公司本次实施的募投项目与公司未来经营战略方向、市场需求发展趋势一致,募投项目的成功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高端产能和经营规模,增强公司竞争力,从而巩固并提升公司市场地位,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未来收益。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HDI项目全部建成时间延期至2026年6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因此,监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HDI项目全部建成时间延期至2026年6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等会议资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2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2,129,80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5月8日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2,129,800股限售条件流通股。
因存在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拟对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已经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前述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165,000股。
上述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增加1,964,8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32,400,601元变更为934,365,401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
鉴于上述原因,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注:以上股本变动仅为预测数据,不包括因“景23转债”转股造成的股本增加情况,最终结果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已经获得股东大会的授权,具备因上述原因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权限。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的修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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