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承科技”)全资子公司广东天承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承化学”)收到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珠自然资金闲置征决[2025]00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及公司缴费情况
根据《珠海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对天承化学名下一宗闲置土地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实际应缴土地价款本金(不包含滞纳金及利息)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数额为216.5782万元。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部门办理土地闲置费缴纳手续。
该闲置土地为工业用地,土地证号:粤(2022)珠海市不动产第0401061号,位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精细化工区,宗地面积20864.95平方米,出让价款为1082.8910万元。
公司已确认按《决定书》缴纳上述土地闲置费216.5782万元。
二、土地闲置原因及认定过程
(一)土地闲置原因
该宗地主要用于实施公司年产30000吨专项电子材料电子化学品项目,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源重复投入及浪费,基于“年产30000吨专项电子材料电子化学品项目”和“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之间的高度关联性和协同性,决定在两个项目实施及推进过程中实行“统一立项规划、同步深化设计、基础设施共享”的开发策略。由于公司一直未能取得“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所需的土地,导致该项目的建设工作未能如期启动。
(二)土地闲置认定过程
2024年11月5日,公司收到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发出的《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珠自然资闲置调查金[2024]025号,以下简称“《调查通知书》”)。收到《调查通知书》后,公司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内部研究并积极开展申辩工作。随后,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闲置土地认定书》(珠自然资闲置认定金[2024]018号),于2025年1月22日收到《征缴土地闲置费告知书》(珠自然资金闲置征告[2025]001号)。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公司继续通过合法合规途径进行申辩,充分阐述相关情况和理由。2025年5月22日,公司收到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决定书》,明确对天承化学名下的闲置土地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实际应缴土地价款本金(不含滞纳金及利息)总额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于2024年度内对该笔费用进行了全额计提,因此该事项对2025年度的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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