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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7名,董事长袁微微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涂友冬先生回避表决。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需对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有关权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袁微微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郭旭辉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增加向关联人深圳华清同创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6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柳曼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一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7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行权价格:由15.90元/份调整为15.82元/份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55元/股调整为10.47元/股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1月1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温安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1月2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3年3月1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60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560.9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06元/份;2023年3月20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47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219.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71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3年3月21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6,965,000股增加至249,157,000股。

  (七)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相应调整为16.02元/份,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应调整为10.67元/股。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3年12月26日为预留授权日/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81.1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02元/份;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58.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67元/股。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八)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5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九)2024年1月1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81.1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02元/份;2024年1月18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58.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67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1月19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9,157,000股增加至249,744,000股。

  (十)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一)2024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十二)2024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可行权的期限为2024年5月15日起至2025年5月6日止。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十三)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次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四)2024年5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由16.02元/份调整为15.98元/份,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67元/股调整为10.63元/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五)2024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6月3日。

  (十六)2024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七)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63元/股调整为10.55元/股,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由15.98元/份调整为15.90元/份。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八)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九)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次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十)2025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二十一)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十二)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期限为2025年5月19日起至2026年5月6日止;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期限为2025年5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止。股票来源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于次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十三)2025年5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由15.90元/份调整为15.82元/份,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55元/股调整为10.47元/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事由

  2025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250,429,6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0,034,373.60元,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7日。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及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 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1、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调整为:P=15.90?0.08=15.82元/份。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10.55?0.08=10.47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行权价格的调整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所致,上述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一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一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公司已就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相关事项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8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及披露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371.88万元,其中向关联方租入场地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71.88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不超过6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本次增加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审议情况

  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业务发展与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深圳华清同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清同创”)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九路11号海松大厦B座80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关联自然人袁微微女士担任董事的法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侠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用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安防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办公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3,801.87万元,净资产1,228.67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0.66万元,净利润-171.33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一直保持正常的业务往来,相关关联交易采取市场定价,严格按照业务合同执行。上述关联方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目前相关合同执行情况正常,不存在违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的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金额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独立性,预计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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