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合格,会议同意提名杨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二、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范跃进先生、魏建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合格,会议同意提名唐贵瑶女士、潘林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附件1:杨建国先生简历
附件2:唐贵瑶女士简历
附件3:潘林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附件1:
杨建国先生简历
杨建国,男,1967年8月出生,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信息所所长,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创新业务部)总经理、创新研究院院长,招商新智科技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首席技术官(CTO)等。现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数字官(CDO)、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兼任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省马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晋中龙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河北保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湖南长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杨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
唐贵瑶女士简历
唐贵瑶,女,198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泰山学者青年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现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山东省人才发展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兼任中国人才研究会理事、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劳动经济学会人才发展分会副秘书长、山东省高等教育人才研究会副会长等。
截至本公告之日,唐贵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3:
潘林女士简历
潘林,女,1985年10月出生,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泰山学者青年专家,研究方向为公司法学。兼任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咨询专家、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潘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5-043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17日 11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公司2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7日
至2025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在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于2025年6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
邮政编码:250101
联系人:隋荣昌先生
联系电话:0531-89260052
传真:0531-89260050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会议材料登载于上海证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便查询。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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