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大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道霄云路33大厦B座13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张微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3、4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或授权代表进行了单独计票。议案2、3、4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不是参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或其关联方,因此,未发生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伟明、杨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大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针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5月13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共13名核查对象(不包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交易公司股票行为。经公司核查并根据13名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声明及承诺,其中12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交易公司股票行为是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之前发生的,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此外,另有1名核查对象作为激励对象,在公司统一划定的内幕信息知情日期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与确认,其仅知悉公司拟筹划激励计划事项,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时间、详细方案及具体内容,知悉信息有限,其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做出的自行判断而独立作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和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所致,其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激励计划相关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而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上述1名核查对象作为激励对象的资格,后期公司董事会亦将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等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13名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及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公司在披露本激励计划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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