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望京数字创意园1号楼A座16层金科环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0日
至2025年6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非审议事项: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8已经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已经公司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张慧春回避表决;议案8:贾凤莲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6月18日(9: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现场登记地点: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股权投资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望京数字创意园1号楼A座16层)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6月18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金科环境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四)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提供相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内办理: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通讯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签到
1.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望京数字创意园1号楼A座16层金科环境会议室
联系人:陈安娜
联系电话:010-64399965(分机号8003)
传真:010-64392202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3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审慎研究,拟新增认定王晓宇先生、闫铮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同时,考虑到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刘正洪先生已不再参与公司具体研发项目,公司不再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但仍继续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刘正洪先生已不再参与公司具体研发项目,公司不再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但仍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正洪先生在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刘正洪先生,1983年8月至1992年12月任水利电力部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工程师、副处长;1993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德国VoitSiemens水电集团北京代表处销售经理、首席代表,上海福伊特水电设备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2005年1月至2018年8月任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其中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兼任钱江水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1月至2023年11月担任公司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顾问。
公司享有刘正洪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公司与其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根据公司与刘正洪先生签署的《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刘正洪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刘正洪先生有违反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条款等情形。
(二)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综合考虑研发人员任职情况、教育背景、工作履历、技术经验、科研成果以及其对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发展贡献等相关因素,决定新增认定王晓宇先生、闫铮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1、王晓宇先生的具体情况
王晓宇先生,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交通大学大学软件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2018年4月至2021年10月任北京原光慧视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0月至2024年9月任公司事业部总经理;自2024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系统架构师。
在任职期间参与公司研发情况:主导开发了水厂双胞胎智慧运营管理平台;主导研发了计算机视觉漏水识别模型、计算机听觉异响识别模型;组织协调与武汉大学合作并参与开发了双膜工艺优化预报与决策模型;主导开发了基于DeepSeekR1模型融合的水萝卜?AI智能体产品,主导设计了AI智能体产品系统架构。
2、闫铮先生的具体情况
闫铮先生,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交通大学大学软件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任北京锐波科技有限公司后端高级研发工程师;2019年8月至2020年9月任北京博大链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兼研发总监;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任北京原光慧视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兼研发经理;自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数字科技事业部研发经理。
在任职期间参与公司研发情况:设计并研发第一代双胞胎平台产品;主导并实现基于TiDB大数据采集与存储的数据中台系统;实现双胞胎无人值守产品基于docker+k8s的微服务架构升级改造;参与并实现专家相关性分析模型,数理分析模型并顺利投产使用;设计并架构视觉分析模型识别水厂跑冒滴漏的功能;架构并实现第一代水萝卜?AI智能体产品并持续迭代与架构设计。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结构完整的研发体系,形成了专业的研发技术队伍,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共计72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17.02%。
本次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情况如下:
公司拥有专业的研发技术团队及完整的研发体系,能够支持公司现有及未来核心技术及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现有在研项目的进展产生实质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引进与后备力量的培养,不断提升研发实力与创新能力,以保持技术竞争优势和未来发展的潜力。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1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执行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执行副总经理的议案》,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张晶先生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晶先生担任公司执行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晶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张晶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附件:执行副总经理简历
张晶先生,195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理工大学(现江苏大学)管理工程硕士。1997年6月至2007年11月任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等;2000年5月至2008年1月任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1年10月任英奇投资(杭州)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5年2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11月至今任香港东英金融集团投资经理;2016年至今任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河南中鑫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2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
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5月29日,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在前述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行及使用授信的主体;并授权董事长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贷款、抵押、开具保函等业务的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时,董事会决定取消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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