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陈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对应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授予价格、权益数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对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的调整。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激励对象离职以及公司层业绩考核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目标等原因,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激励对象离职以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优秀及良好绩效”而不能完全归属等原因,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23,541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23,172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39,584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员工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1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路5005弄1号楼9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6日

  至2025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6月13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6月13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7:30)

  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005弄1号9层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005弄1号9层

  联系电话:021-60791797

  联系人:钱佳美 袁宜璇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该部分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为公司该部分员工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50万。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2024年末,公司为员工提供担保金额为17.9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帮助公司该部分员工减轻租房压力,公司(分公司)拟为该部分员工租赁公租房提供担保,担保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协议为准。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开展具体业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每笔担保的具体期限为公司(分公司)与公租房提供单位签订相关合同之日起一年。同时,公司授权分公司作为协议主体签署该部分员工租赁公租房的相关合同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分公司)拟为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提供担保。前述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具体的担保对象,根据公司员工申请,经公司综合管理部及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评估后,提交总经理批准后确定。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员工租赁公租房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具体担保内容如下:

  出租方(甲方):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公司员工

  担保方(丙方):公司(分公司)

  1、 在本合同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同意小区、户型变更等的,无需再次征得丙方同意,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丙方仍对变更后的房屋租赁行为承担本合同所列担保责任;

  2、 本合同租赁期满后,若乙方未发生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乙方和甲方共同检验该房屋。乙方将处于良好状态(自然损耗除外)的物业、家具和设施等交还甲方、并按照本合同条款结清所有应付款项之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保证金的剩余部分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如该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乙方按照本合同条款所有应付款项,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补足。乙方在收到甲方补足通知后7天内不予补足的,甲方可从乙方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账户等政策可动用账户中代为扣除。如甲方代为扣除不足的,不足部分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由丙方在15天内补足;

  3、 丙方向甲方承诺,若乙方年审合格的,乙方可无需再次征得丙方同意直接与甲方签订《续租协议》,在《续租协议》存续期间丙方仍承担本合同所列担保责任。优租房租期如因政策调整延长的,续租手续比照上述流程和原则执行。

  4、 丙方应对乙方在租赁合同期间产生的欠款承担连带责任。

  四、 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分公司)为员工公租房提供担保,有利于帮助员工减轻生活压力,建立稳定的生活,有利于员工建立对公司的归属感,增强其幸福度指数,促进其更好的为公司作出贡献,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通过综合管理部及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对被担保方的资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和评估,通过动态监控提供担保的员工情况,保证所有此类担保合计即期余额在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内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并要求被担保方在以其合法拥有的资产范围内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同时,公司将及时关注公司员工的生活状况和资金状况,避免违约产生。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 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员工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

  七、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4年末,公司为员工提供担保金额为17.94万元,公司不存在其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