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概述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与索尔思光电(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尔思成都”)、Source Photonics, LLC(以下简称“索尔思美国”)以及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以下简称“索尔思光电”)签订《可转债投资协议》,与索尔思光电签订《Warrant To Purchase Certain Preferred Shares Of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购买索尔思光电优先股认股权证协议》)。根据《可转债投资协议》,公司向索尔思光电境内全资子公司索尔思成都分两期提供5,000万美元(具体以汇出日实际汇率为准)的等值人民币可转债贷款。公司完成相应企业境外投资手续后,5,000万美元可转债将全部转化为对索尔思光电的股权投资款。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本次投资事项认定为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
索尔思光电、索尔思美国对索尔思成都在《可转债投资协议》项下所有偿还义务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索尔思美国以其持有的索尔思成都3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因可转债未能转换为股权,对可转债贷款按照年利率6%(单利)收取利息。协议项下可转债贷款应于第一笔可转债贷款实际放款日起满16个自然月之日起到期,索尔思成都应在届满之日起2个自然月内归还可转债贷款并支付利息。公司已按照《可转债投资协议》分别于2023年12月1日、2024年4月18日向索尔思成都分两期共支付5,000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35,532.2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二、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截止至2025年5月31日,索尔思成都仅偿还681万美元本金及至前述截止日全部美元借款利息对应的等值人民币7,749万元,尚未偿还的4,319万美元本金等值人民币已逾期。
三、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索尔思成都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14,271.77万元、净资产114,166.37万元、净利润33,554.12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56,510.76万元、净资产117,504.85万元、净利润2,661.98万元。
四、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鉴于上述财务资助的可转债贷款已逾期,公司将密切关注索尔思成都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加大对相关款项的催收力度,包括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行使《可转债投资协议》约定的保障权利,直接要求担保方支付未清偿的款项或行使质押权,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收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在上述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公司将不再向索尔思成都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五、财务资助逾期对公司的影响
经审慎评估,索尔思成都当前的资信水平和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并且本次财务资助的可转债贷款设置有第三方保证和质押担保等担保措施。本次逾期的财务资助本金金额4,319万美元,约为人民币31,028万元(参考5月30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7.1848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9%。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与资金使用。公司将持续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资信水平和生产经营的变动情况,审慎评估相关财务资助款项的可回收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50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6月15日期间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股份计划,共计回购公司股份45,672,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382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日披露《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拟自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5年8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19,16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公司首次减持已回购股份4,36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79%。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累计减持已回购股份11,200,500股(含首次减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84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还剩34,47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83%。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回购股份处理的相关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注:已回购股份此前回购均价为9.44元/股,5月份出售成交均价为5.75元/股。
(一)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二)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前述的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照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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