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延长6个月,实施期限由2025年2月1日延长至2025年8月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9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5%,最高成交价为17.1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8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8,799,972.65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均价16.97元/股。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人民币25.00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本次会议部分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3日(星期二)下午14:30点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日(星期二)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卫平先生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智谷研发楼B栋20层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9人,代表股份143,026,4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4914%。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39,993,9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505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8人,代表股份3,032,5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857%。
3、出席本次会议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291人,代表股份6,499,4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127%。
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有: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20,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6%;反对1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1%;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369,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60%;反对1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32%;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22,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7%;反对10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1%;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371,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06%;反对10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17%;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1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5%;反对1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3%;弃权2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362,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52%;反对1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8%;弃权2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947,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6%;反对5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弃权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20,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14%;反对5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47%;弃权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9%。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954,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4%;反对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6%;弃权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27,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61%;反对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08%;弃权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1%。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949,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22,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37%;反对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24%;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9%。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郭峻珲律师和李成娇律师全程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形成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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