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金融业)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李琳琳女士,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全部为金融业。
拟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俞溜女士,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H股):吴志强先生,香港执业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连续数年负责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志勇先生,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系A+H股上市公司,根据境内外监管要求,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将分别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审计服务及审阅服务。审计费用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员服务天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2025年度外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2万元,与上一年审计费用持平。其中第一、三季度商定程序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中期审阅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96.5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4万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暨ESG报告鉴证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条件和经验,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5-04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25年6月27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M191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6月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7:《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 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提醒服务,通过智能短信 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 动推送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
3、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交给大会秘书处。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本公司网站(http://www.chinastock.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
(三)现场登记时间
为做好会议统筹管理工作,拟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请于2025年6月26日12:00前将《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发送至公司联络邮箱zgyh@chinastock.com.cn,并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2025年6月27日9:15-9:45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19层
联系部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73
电话:(8610)80929800
传真:(8610)80926725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5-03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6月4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全体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参加了本次会议的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推荐范小云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推荐范小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 选举,任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范小云女士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A股)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H股)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分别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审计服务及审阅服务。2025年度外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2万元,其中第一、三季度商定程序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中期审阅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96.5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4万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暨ESG报告鉴证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1.5万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附件:
范小云女士简历
范小云,女,1969年10月出生。1995年7月至今,范女士历任南开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南开大学金融学院院长,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委员、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全国金融专业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理事、财政部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政府债务咨询专家、天津宏观经济学会会长等。2006年6月至2014年6月任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更名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任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范女士于1992年获得南开大学金融学学士学位,于1995年获得南开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学位,于1999年获得南开大学国际金融专业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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