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3 证券简称:麦澜德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周干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特此公告。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73 证券简称:麦澜德 公告编号:2025-021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6%。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7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749.1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975.85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08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的公告》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3,597.91万元。
2023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6%。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该事项已于2023年5月16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6%。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该事项已于2024年5月16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597.9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6%。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 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 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5年6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于2025年6月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年度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达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公司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73 证券简称:麦澜德 公告编号:2025-022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展路32号A2栋北 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5日
至2025年6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展路32号A2栋北 公司11楼会议室
邮寄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展路32号A2栋北
邮政编码:210012
联系人:倪清清
联系电话:025-69782957。
(三)登记时间:2025年6月23日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展路32号A2栋北
邮编:210012
联系人:倪清清
联系电话:025-69782957
特此公告。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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