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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青鸟消防”) 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二)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3日,公司通过公司公示栏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年10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同意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六)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取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与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获授权益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取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与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获授权益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的议案》。

  二、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原因

  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4月14日的总股本736,300,291股扣除拟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12,259,200股后的股本724,041,0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预计人民币144,808,218.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股本144,808,21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81,108,509股。不送红股。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票期权行权、回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今,公司已办理完成12,259,2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因公司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公司股份增加393,449股。公司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由724,041,091股增加至724,434,540股。

  根据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调整的原则,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总股本724,434,5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44,886,908.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股本144,886,90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69,321,448股。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6月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数量调整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上述计算规则,自2025年6月9日起,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尚未行权部分数量由10,228,328份调整为:

  Q= 10,228,328×(1+0.200000)≈12,273,993份;

  (注:上述结果为公司自主计算,实际调整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②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计算规则,自2025年6月9日起:本次调整前的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1.59元/份,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P=(11.59-0.200000)/(1+0.200000)≈9.49元/份;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和价格。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价格进行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价格的事由、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5-042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青鸟消防”) 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5月13日届满,11名激励对象未在该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同意公司注销其所持有的第三个行权期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2,294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0年3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20年5月8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0年5月15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2020年5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0年6月16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最终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468.500万份,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621.000万股。

  (七)2020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1年5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1年6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对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十一)2021年8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十二)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年11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6,063股,回购价格调整为8.49元/股加上董事会实施回购注销之日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此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1月14日完成。

  (十三)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5,550份;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19,721股,此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四)2022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五)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同意公司对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十六)2022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0,513份。

  (十七)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9,381份。

  (十八)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九)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同意公司对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83,089份、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9,549份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116,913份。

  (二十)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同意公司对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二十一)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十二)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5月13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届满,11名激励对象未在该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公司将注销其所持有的第三个行权期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2,294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仍将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届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11名激励对象因行权期届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2,294份予以注销。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5-039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6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为民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康亚臻、高俊艳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数6票。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5-040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6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强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和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届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11名激励对象因行权期届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2,294份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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