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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东晶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标的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东晶,证券代码:002199)于2025年6月5日、6月6日、6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若本次权益变动事项顺利完成,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浩天一意”),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朱海飞先生。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及《关于公司股东签署<权益转让协议>与<放弃表决权承诺函>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公司于2025年6月7日披露的《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等相关公告。

  经公司自查以及公司向第一大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海投控”)与无锡浩天一意分别征询,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蓝海投控及其实际控制人钱建蓉先生、无锡浩天一意及其实际控制人朱海飞先生均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5、经征询,蓝海投控及其实际控制人钱建蓉先生、无锡浩天一意及其实际控制人朱海飞先生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关于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2025年6月9日,公司股票的静态市盈率为-24.03倍,滚动市盈率为-25.07倍,市净率为8.20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数据显示,公司所属证监会行业“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8.97倍,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6.34倍,平均市净率为3.30倍。公司当前的市盈率、市净率与同行业情况有较大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为一揽子交易,《权益转让协议》生效后涉及的付款条件、交割安排及标的公司治理安排等尚需各方逐项落实,上述事项能否最终落实及落实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事项无法落实完成,可能最终导致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发生终止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已于2025年3月25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因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之“(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3月2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等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对蓝海投控的征询函及回函;

  2、公司对无锡浩天一意的征询函及回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东晶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为一揽子交易,《权益转让协议》生效后涉及的付款条件、交割安排及标的公司治理安排等尚需各方逐项落实,上述事项能否最终落实及落实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事项无法落实完成,可能最终导致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发生终止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控制权变更的基本情况

  2025年6月4日,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标的公司”)间接股东上海创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创锐”)、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思通卓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通卓志”),直接股东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华金证券—东吴证券尊选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金证券融汇32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金资管”)、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华创证券—华创证券钱景5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创资管”)、宁波天沃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天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海投控”)与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浩天一意”)签署了《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权益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权益转让协议》”),约定上海创锐向无锡浩天一意转让其持有的蓝海投控67.5302%有限合伙份额及思通卓志51%股权(上海创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77%,通过蓝海投控间接控制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399,4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2%),华金资管向无锡浩天一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456,0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81%),华创资管向无锡浩天一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58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9%),宁波天沃向无锡浩天一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58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7%)。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无锡浩天一意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8,616,0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97%,并通过蓝海投控间接控制上市公司24,399,45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2%,合计控制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无锡浩天一意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朱海飞先生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关于公司股东签署<权益转让协议>与<放弃表决权承诺函>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以及公司于2025年6月7日披露的《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5年6月9日,公司收到通知,根据《权益转让协议》关于协议生效条件的约定,蓝海投控全体合伙人已就蓝海投控向无锡浩天一意转让67.5302%合伙财产份额事项出具了一致同意的书面文件,并且蓝海投控已向无锡浩天一意提供经无锡浩天一意认可的并由其全体合伙人签署生效的合伙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签署的《权益转让协议》的全部生效条件均已达成,《权益转让协议》已正式生效。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为一揽子交易,《权益转让协议》生效后涉及的付款条件、交割安排及标的公司治理安排等尚需各方逐项落实,上述事项能否最终落实及落实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事项无法落实完成,可能最终导致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发生终止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会议决议;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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