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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5年6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恩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碳酸锂、镍、钴等是公司生产经营主要的原材料,其价格的大幅波动将对公司成本产生一定影响。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为公司融资行为提供不超过11,400万元的担保,万国江先生拟就格力金投为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在万国江先生前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为其提供反担保。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唐芬女士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11人已经离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1人已经离职;同时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公司拟注销对应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78.34万份。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黄英强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6人已离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人已离职;同时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对应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7.865万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2,905,877.70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其中,首次授予部分36.26万股,回购价格为7.683元/股;预留授予部分1.605万股,回购价格为7.478元/股。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黄英强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6人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人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同时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前述涉及的378,6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章程修订案(2025年6月)》。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6月26日14点30分在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5年6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伍艳秋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查,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工具,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现金流,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控股股东格力金投为公司融资行为提供不超过11,400万元的担保,万国江先生拟就格力金投为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在万国江先生前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为其提供反担保,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且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相关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丁雪梅女士对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丁雪梅女士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套期保值品种: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主要为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碳酸锂、镍、钴等。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规避部分价格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政策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一)交易目的

  碳酸锂、镍、钴等是公司生产经营主要的原材料,其价格的大幅波动将对公司成本产生一定影响。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套期保值商品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商品期货品种,主要为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碳酸锂、镍、钴等。

  (四)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此期间不得新增交易。

  (五)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5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商品期货交易,所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市场风险:商品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商品期货交易损失。

  (二)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三)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五)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体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二)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商品期货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三)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 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四)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进行审议,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风险防范为目的,有利于合理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论证了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工具,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为公司融资行为提供不超过11,400万元的担保,万国江先生拟就格力金投为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在万国江先生前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为其提供反担保。

  一、关联担保概述

  (一)关联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议案内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能科技”)、英德市科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德科恒”)、珠海科恒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科恒”)、珠海市科恒浩能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浩能”),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公司控股股东格力金投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1,400万元(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三年。公司按实际担保金额的3‰/年向格力金投支付担保费;同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为格力金投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方式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近日,经与原实际控制人万国江先生友好协商,万国江先生拟就格力金投为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在万国江先生前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为其提供反担保。

  (二)关联关系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格力金投为公司控股股东,万国江先生前十二个月内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配偶唐芬女士目前担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1、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唐芬女士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姓名:万国江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万国江先生前十二个月内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配偶唐芬女士目前担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万国江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

  5、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原实际控制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担保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协议将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审批金额范围内签署。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为解决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本次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原实际控制人万国江先生拟就格力金投为公司提供的11,400万元担保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在万国江先生前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为其提供反担保。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原实际控制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议案审议之日,公司与万国江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2.26万元。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3,1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31.22%,前述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门审议,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控股股东格力金投为公司融资行为提供不超过11,400万元的担保,万国江先生拟就格力金投为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在万国江先生前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为其提供反担保。交易方案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与会非关联监事审议,认为:为补充公司现金流,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控股股东格力金投为公司融资行为提供不超过11,400万元的担保,万国江先生拟就格力金投为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在万国江先生前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为其提供反担保,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2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2年9月3日至2022年9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9月14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2年9月14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2年9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2年11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人数244人,登记数量654.00万份,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11月8日。

  (八)2022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为157人,登记数量142.94万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11月16日。

  (九)2023年8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3年9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人数20人,登记数量31.78万份,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9月13日。

  (十一)2023年9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为11人,登记数量5.59万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9月22日。

  (十二)2023年11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2024年12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四)2025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一)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1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符合《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1.32万份由公司注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1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1万份由公司按相关规定注销。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触发值为“2022-2024年三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156.57亿元”,目标值为“2022-2024年三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204.19亿元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触发值为“2023-2024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119.92亿元”,目标值为“2023-2024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167.55亿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293号)》《2023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217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5]00463号)》显示,2022-2024年三年营业收入累计值91.13亿元,2023-2024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值51.51亿元,公司业绩层面考核不达标,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股票期权首次授予15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58.20万份由公司注销;涉及预留授予10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72万份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合计178.34万份。

  三、本次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且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相关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尚需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法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的法律意见书》;

  (四)《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37.86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其中首次授予部分36.26万股,回购价格为7.683元/股;预留授予部分1.605万股,回购价格为7.478元/股;

  2、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约为2,905,877.70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2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2年9月3日至2022年9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9月14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2年9月14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2年9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2年11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人数244人,登记数量654.00万份,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11月8日。

  (八)2022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为157人,登记数量142.94万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11月16日。

  (九)2023年8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3年9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人数20人,登记数量31.78万份,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9月13日。

  (十一)2023年9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为11人,登记数量5.59万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9月22日。

  (十二)2023年11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2024年12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四)2025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6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符合《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4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70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公司业绩层面考核”的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触发值为“2022-2024年三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156.57亿元 ”,目标值为“2022-2024年三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204.19亿元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触发值为“2023-2024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119.92亿元 ”,目标值为“2023-2024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167.55亿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293号)》《2023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217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5]00463号)》显示,公司2022-2024年三年营业收入累计值91.13亿元,2023-2024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值51.51亿元,公司业绩层面考核不达标,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首次授予106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22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10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905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37.865万股。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9月20日,授予价格为7.29元/股,2022年11月15日,公司公告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11月16日。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8月31日,授予价格为7.29元/股,2023年9月20日,公司公告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9月22日。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作为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自限制性股票公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日)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日(不含当日)止,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的资金使用期限满两年未满三年,按两年期计息,对应的央行定期存款利率为2.10%;预留授予部分的资金使用期限满一年未满两年,按一年期计息,对应的央行定期存款利率为1.50%。因此:

  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授予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的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的天数÷365天)=7.29×(1+2.10%×937÷365)≈7.683元/股;

  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授予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的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的天数÷365天)=7.29×(1+1.50%×627÷365)≈7.478元/股;

  综上,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683元/股,涉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36.26万股;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478元/股,涉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605万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2,905,877.70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对回购注销股份进行会计处理,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尚需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法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的法律意见书》;

  (四)《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6月26日14:30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9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6月19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科恒股份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表决提案:提案2.00和4.0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提案:关联股东万国江先生及唐芬女士对提案2.00回避表决;关联股东黄英强先生及丁雪梅女士对提案3.00回避表决。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6月23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红娟、陈结文

  联系电话:0750-3863815    传 真:0750-3863818

  电子邮箱:zqb@keheng.com.cn

  (2)参会费用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附件一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

  备注:

  1、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位置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票数;非累积投票提案,请根据投票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340”,投票简称:“科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43.5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并审慎决策。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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