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公告编号:2025-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70%及以上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8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8.00元/股(含)调整为27.8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由27.84元/股调整为45.00元/股。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和《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5,252,52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6%,最高成交价为40.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0,196,429.9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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