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124,8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846,609股后的123,953,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50元(含税),合计派发142,546,399.6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49,581,356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股本总数由124,800,000股增至174,381,356股,注册资本由124,800,000元变为174,381,356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设置职工代表董事1名,同步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步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见下表:
上述治理制度全文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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