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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55         证券简称:汉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科技”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6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大兵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88755          证券简称:汉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96号)批准,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22.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0,9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0,266,453.97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0,673,546.0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5月13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10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9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0,673,546.03元,低于《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鉴于上述情况,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等方式解决,具体如下: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88755          证券简称:汉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500.00万元的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6,175.55万元)向江苏汉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凰科技”)增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96号)批准,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22.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0,9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0,266,453.97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0,673,546.0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5月13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10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计划如下: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年产2,000台(套)实验室色谱分离纯化仪器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汉凰科技,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500.00万元的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6,175.55万元)向汉凰科技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具体增资进度及增资金额根据汉凰科技的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增资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确定实施。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汉凰科技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汉凰科技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求,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年产2,000台(套)实验室色谱分离纯化仪器生产项目”的建设发展,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且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能够有效保障汉凰科技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汉凰科技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汉凰科技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汉凰科技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满足了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推进了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用途及公司的业务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88755         证券简称:汉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科技”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6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郁万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了闲置资金收益,能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满足了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推进了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用途及公司的业务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88755          证券简称:汉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9,8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96号)批准,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22.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0,9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0,266,453.97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0,673,546.0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5月13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10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计划如下: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8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在现金管理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了闲置资金收益,能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资金使用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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