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6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长孙中伟先生、副董事长温美婵女士、董事楚婷女士、独立董事李斐先生、吴辉先生、谷琛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公司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480亿元增至人民币174,381,356元;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设置职工代表董事1名,同步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制度相应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回购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9)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的子议案(1)、(2)、(7)-(11)、(22)、(23)、(25)、(26)、(28)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叶亚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叶亚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叶亚敏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1013327
传真:0755-29017110
电子邮箱:irm@hello-tech.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白松三路与民塘路交汇处华侨城北站壹号39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叶亚敏女士,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暨南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注册内部审计师。曾担任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咨询顾问,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代表,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叶亚敏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6月26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授权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
7、 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白松三路与民塘路交叉口西20米华侨城北站壹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事项
上述议案1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9:00至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华侨城北站壹号2栋39层公司董秘办(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18109;联系电话:0755-21013327;传真号码:0755-29017110)。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秋蓉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西北角华侨城北站壹号2栋39层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21013327
传真:0755-29017110
邮箱:irm@hello-tech.com
邮政编码:518109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327”;投票简称:“华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如无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票填写说明:在各选票栏中,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打“√”为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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