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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运营”)持有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财达证券”)441,780,55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61%;河北省国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投资”)持有公司30,000,0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2%。国控投资作为国控运营的子公司,因股权控制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并合计持有公司471,780,55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54%。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5月7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悉股东国控运营《关于协助办理股东减持计划提示性公告的函》。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国控运营计划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10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2,450,000股公司A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4,900,000股公司A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在遵守前期承诺的基础上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若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1、国控运营、国控投资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本公司承诺,自财达证券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财达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及《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2、国控运营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1)对于本公司在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财达证券股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公司承诺的相关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本公司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减持,如需减持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

  (2)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本公司将以不低于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合计不得超过本公司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财达证券股份总数的35%;本公司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具体的减持计划。

  (3)自财达证券上市之日至本公司减持之日,若财达证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解锁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意向的上述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财达证券,并同意归财达证券所有。”。

  3、国控运营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在财达证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承诺的内容、原因及后续处理等,并向财达证券股东和社会公众公开道歉;

  (2)自愿接受社会监督,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督促本公司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本公司接受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处理;

  (3)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财达证券、财达证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财达证券、财达证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可变更承诺或提出新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但需经财达证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因违反相关公开承诺事项取得的收入(包括违反股份锁定、股份减持意向、股份减持价格等承诺而出售股份所得之价款)归财达证券所有,本公司在取得收入后五日内将该等收入汇入财达证券指定账户;

  (6)自本公司违反公开承诺事项之日起,本公司不转让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财达证券股份,暂停本公司(及所控制企业)在财达证券处获取现金分红,并同意财达证券将暂停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企业)发放的现金分红直接用于执行本公司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公司未履行承诺给财达证券、财达证券其他股东或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直至本公司依法遵守有关承诺或依法履行有关法律义务时为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国控运营的本次减持计划系根据其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国控运营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国控运营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转让或减持;遵守其在财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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