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5-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5年6月9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5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含授权代表),其中执行董事车建兴先生因故无法亲自出席并委托执行董事施姚峰先生代为出席并投票,会议由董事长李玉鹏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叶衍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增补叶衍榴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并在叶衍榴女士当选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后,担任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叶衍榴女士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和公司签订《非执行董事服务合同》,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非执行董事服务合同》,叶衍榴女士在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期间将不会收取任何董事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事项已分别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武汉红星美凯龙环球家居广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红星”)拟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bitc2025(lr)-2157号-1号、bitc2025(lr)-2157号-2号的合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5,000万元的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统称“本次融资”),武汉红星以其所持有的位于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125号的“武汉红星美凯龙环球家居广场”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对本次融资提供差额补足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调整期限、金额等担保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南昌红星美凯龙环球家居博览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红星”)拟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bitc2025(lr)-1354-1号、bitc2025(lr)-1354-2的合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的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统称“本次融资”),南昌红星以其所持有的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子羽路888号(以最终正式办理出的产权证为准)的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对本次融资提供差额补足担保。
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融资及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调整期限、金额等融资担保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5-048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董事会为13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增补1名非执行董事。经公司股东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叶衍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拟提名增补叶衍榴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并在叶衍榴女士当选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后,担任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叶衍榴女士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和公司签订《非执行董事服务合同》,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非执行董事服务合同》,叶衍榴女士在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期间将不会收取任何董事薪酬。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叶衍榴女士的简历请见附件。
附件:《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附件:《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叶衍榴,女,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公司律师。现任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建发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份代号:1908)非执行董事等职。历任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经理、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总法律顾问,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
叶衍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披露外,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5-04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红星美凯龙环球家居广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红星”)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本金金额为5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系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本次担保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子公司武汉红星拟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bitc2025(lr)-2157号-1号、bitc2025(lr)-2157号-2号的合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5,000万元的信托贷款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以下统称“本次融资”),武汉红星以其所持有的位于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125号的“武汉红星美凯龙环球家居广场”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拟对本次融资提供差额补足担保。
2025年6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截至2025年5月31日,武汉红星资产负债率为114.91%,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上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调整期限、金额等担保条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红星美凯龙环球家居广场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059186196K
3、法定代表人:戚志平
4、注册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125号
5、注册资本:人民币14,993.9332万元
6、经营范围:商业用房的经营、建设、开发、租赁;家具、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批发、零售;柜台租赁;物业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武汉红星相关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武汉红星的总资产为706,809,140.21元,总负债为776,485,600.13元,净资产为-69,676,459.92元,资产负债率为109.86%。2024年1月至12月,武汉红星实现营业收入60,602,526.12元,实现净利润-67,147,938.32元。
根据武汉红星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5月31日,武汉红星的总资产为680,493,170.05元,总负债为781,988,168.13元,净资产为-101,494,998.08元,资产负债率为114.91%。2025年1月至5月,武汉红星实现营业收入22,116,041.96元,实现净利润-18,282,316.55元。
武汉红星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武汉红星100%股份,武汉红星非失信被执行人,且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下的关联关系。
三、差额补足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武汉红星美凯龙环球家居广场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55,000万元;
担保方式:差额补足担保;
担保范围:差额补足义务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贷款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保险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同时公司承诺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为武汉红星美凯龙环球家居广场发展有限公司对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125号商业物业应支付全部正常运营支出和税费等费用与实际支付款项的差额部分提供无条件差额补足义务。
担保期间:本承诺函项下的差额补足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债务展期的,经我司同意,差额补足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武汉红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虽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高于70%,但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的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武汉红星为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由公司为武汉红星对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还款义务提供差额补足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647,228万元(其中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为1,647,228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31,349万元,分别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35.43%、30.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5-05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红星美凯龙环球家居博览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红星”)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本金金额为6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子公司南昌红星拟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bitc2025(lr)-1354-1号、bitc2025(lr)-1354-2的合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的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以下统称“本次融资”),南昌红星以其所持有的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子羽路888号匠星家居中心1#楼0101室的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拟对本次融资提供差额补足担保。
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融资及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调整期限、金额等融资担保条件。
2025年6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昌红星美凯龙环球家居博览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3MA364BCM61
法定代表人:张稳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子羽路88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6,5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卫生洁具销售,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南昌红星相关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昌红星的总资产为1,024,215,785.39元,总负债为754,584,909.16元,净资产为269,630,876.23元,资产负债率为73.67%。2024年1月至12月,南昌红星实现营业收入74,068,442.78元,实现净利润-34,002,399.28元。
根据南昌红星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5月31日,南昌红星的总资产为973,837,272.37元,总负债为674,289,652.77元,净资产为299,547,619.60元,资产负债率为69.24%。2025年1月至5月,南昌红星实现营业收入26,509,074.58元,实现净利润-17,083,256.63元。
南昌红星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南昌红星100%股份,南昌红星非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下的关联关系。
三、差额补足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权利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南昌红星美凯龙环球家居博览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本金金额:60,000万元;
担保方式:差额补足保证;
担保范围:差额补足义务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贷款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保险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同时公司承诺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为南昌红星美凯龙环球家居博览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子羽路888号匠星家居中心1#楼0101室标的物业应支付全部正常运营支出和税费等费用与实际支付款项的差额部分提供无条件差额补足义务。
担保期间:本承诺函项下的差额补足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债务展期的,经我司同意,差额补足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且南昌红星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融资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南昌红星为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由公司为南昌红星对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还款义务提供差额补足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南昌红星的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647,228万元(其中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为1,647,228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31,349万元,分别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35.43%、30.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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