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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希通信”)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六个月(即2024年11月27日至2025年5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5年6月10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12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其余人员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

  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以及上述12名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其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未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告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5-041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11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4层(名义层5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424,480,000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6,004,034股)为418,475,966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PING PENG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董事会秘书彭雅丽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中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会议议案1、2、3、4、5、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关联股东已对议案1、2、3、4、5、6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勇、陈超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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