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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恒生电子”)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名,关联董事范径武对所有议案回避表决。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全体董事讨论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范径武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获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认可,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039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彭政纲、范径武、蒋建圣回避表决。该议案已获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认可,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040号公告。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8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恒生电子”)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2名,关联监事屠海雁回避表决。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全体监事讨论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屠海雁回避表决。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039号公告。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9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生电子”)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5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6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前述调整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为34.75元/份。

  7、 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前述调整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为34.62元/份。

  8、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3年8月26日至2023年9月5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6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 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前述调整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为39.31元/份。

  7、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三)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4年8月24日至2024年9月2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4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1.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6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本次调整后,《2022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4.62-0.1=34.52元/份,《2023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9.31-0.1=39.21元/份,《2024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7.04-0.1=16.94元/份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2023、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及九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鉴于公司已经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对2022、2023、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22、2023、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就《2024年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一) 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本次调整所涉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北京观韬(杭州)律师事务所就《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一) 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 本次调整所涉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0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展期情况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生电子”)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7年6月29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1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号)。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7,979,300股。至此,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021年6月29日至2025年6月29日。

  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延长24个月,至2027年6月29日届满。

  截至2025年6月13日收盘,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解锁,剩余未出售股份5,457,140股,约占总股本的0.29%。

  二、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展期情况

  鉴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了本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7年6月29日。该事项已经经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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