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其中: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驰投资”)计划在公告披露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5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锋投资”)、实际控制人董剑刚及其一致行动人锋驰投资、厉彩霞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告知函》,由于锋驰投资实施减持,上述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已降至53.3811%,此次变动触及 1%。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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