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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吴黎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5元(含税)。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属于差异化分红情形,每股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即0.087元/股(含税)。

  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1.5171元/股调整为21.4301元/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议案通过。其中关联董事蒋卫军、赵子妍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得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0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属于差异化分红情形,每股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即0.087元/股(含税)。

  鉴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不超过678.90万股)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进行股份过户,根据《华懋科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购买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部分购买价格由12.79元/股调整为12.703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6票回避,议案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吴黎明、张初全、蒋卫军、蒋龙华、赵子妍、谢雷尖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59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1.5171元/股调整为21.4301元/股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1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林建章先生就公司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2、2021年1月17日,公司在公司公告栏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7日至2021年1月26日,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3、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5、2021年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6、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1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1年11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2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3名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51万份注销事宜。

  11、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2、2022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8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081.30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3.52%。

  13、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22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270.885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88%。

  15、2022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的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3,320,900股。

  16、2023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的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13,521,850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已全部完成自主行权。

  17、2023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8、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9、2023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1名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355万份注销事宜。

  20、2023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7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647.967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2.02%。

  21、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2023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023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4,739,496股。

  23、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4、2023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62.531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50%。

  25、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4,739,496股。

  26、2024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5,552,160股。

  27、2024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5,552,160股。

  28、2024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9、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372.6636万份注销事宜。

  30、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1、2024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2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265.838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82%。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2月2日。

  32、2024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812,664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24年2月2日届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尚未届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完毕。

  33、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4、2024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08.354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33%。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5日。

  35、2024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311,210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24年9月5日届满。

  36、2025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2,875,100股。

  37、2025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2,965,400股。

  38、202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9、2025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85.7784万份注销事宜。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5元(含税)。

  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属于差异化分红情形,每股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即0.087元/股(含税)。具体计算依据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1.5171元/股调整为21.4301元/股。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21.5171-0.087)= 21.4301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华懋科技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相关授权和批准;华懋科技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

  购买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尚未完成非交易过户,鉴于预留部分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进行股份过户,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相应调整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购买价格,由12.79元/股调整为12.703元/股。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2024 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4月29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的议案》,同意将首次授予股数调整为521.10万股(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授95万股,业务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获授426.1?万股),预留授予调整为不超过678.90万股(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授予股份将不超过360万股)。

  2025年5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521.1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5月9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至此,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过户价格12.7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部分尚未完成非交易过户。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购买价格调整的情况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

  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属于差异化分红情形,每股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即0.087元/股(含税)。具体计算依据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据此,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的购买价格将由12.79元/股扣减现金红利0.087元/股,调整为12.703元/股。本次调整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标的股票购买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王锋道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2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5元(含税)。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属于差异化分红情形,每股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即0.087元/股(含税)。

  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1.5171元/股调整为21.4301元/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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