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6月12日以邮件、通讯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和“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0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0万元,在额度内办理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供应链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低风险融资等信贷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授信期限为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5-036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和“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6.65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5,516.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43.70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572.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9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19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05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注1: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40,000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2:由于支付设备款是整笔支付,导致“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比承诺投资金额多17.09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 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项目初期气候条件、施工能力、产线优化、设备调试、行政审批等多重因素影响,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 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冲击、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审批等外部客观因素及公司业务发展侧重点、产业链规划调整等内部需求影响,公司审慎控制了本募投项目投资节奏,因而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和“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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