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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14:30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8号海大科学园1栋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已于2025年5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参与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60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43,585,961股,约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下简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63,685,770股的74.75%;其中现场参与的股东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11,446,703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8%;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股东59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32,139,258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6%。参与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59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2,276,158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7%。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份0.0039%,在计算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及视频会议形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现场及视频会议形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5个议案,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43,571,708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12,853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1,400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32,261,905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12,853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1,400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43,570,308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14,253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1,400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32,260,505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14,253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1,400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43,550,986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12,353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22,622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32,241,183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12,353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22,622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选举薛华先生、许英灼先生及沈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各候选人均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薛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1,190,486,591股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下同)的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79,176,788股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下同)的1/2。

  表决结果:薛华先生当选。

  4.02、选举许英灼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1,216,477,392股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05,167,589股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表决结果:许英灼先生当选。

  4.03、选举沈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1,223,317,896股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12,008,093股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表决结果:沈东先生当选。

  5、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选举殷战先生、谭劲松先生及李纯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各候选人均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01、选举殷战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1,225,780,325股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14,470,522股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表决结果:殷战先生当选。

  5.02、选举谭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1,225,780,227股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14,470,424股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表决结果:谭劲松先生当选。

  5.03、选举李纯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1,225,780,222股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14,470,419股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表决结果:李纯厚先生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及视频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适用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2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华先生召集和主持。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联席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薛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许英灼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任期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薛华先生、许英灼先生、钱雪桥先生,其中薛华先生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委员:谭劲松先生、李纯厚先生、沈东先生,其中谭劲松先生为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任期均为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薛华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2、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许英灼先生、程琦先生、刘国祥先生、钱雪桥先生、杨少林先生、陈明忠先生、江谢武先生、米国成先生、陈中柱先生、火全文先生、张桂君先生、吕学志先生、侯华平先生、杨建涛先生、王静女士及黄志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3、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续聘钱雪桥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4、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续聘杨少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5、经董事长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续聘黄志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黄志健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0-39388960

  传真:020-39388958

  电子邮箱:zqbgs@haid.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8号海大科学园1栋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华芳女士及李坦航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杨华芳女士及李坦航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0-39388960

  传真:020-39388958

  电子邮箱:zqbgs@haid.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8号海大科学园1栋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曾伟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及修订部分制度:

  1、制定《内部审计制度》;

  2、修订以下制度:

  

  注:1、《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已合并至《信息披露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已合并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已合并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失效。

  2、《总经理工作细则》更名为《总裁工作细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守则》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守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上述公司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一、薛华先生,1970年生,硕士学位,工程师。1992年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水产学院特种水产养殖专业;1995年获中山大学生命科学院动物学硕士学位。先后担任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会副会长、广东省饲料行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无抗饲料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广东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副会长、广州市工商联第十六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广州市慈善会副会长、广州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广州市饲料行业协会荣誉会长、广州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廉洁与合规管理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先后荣获“中国饲料企业领军人物”、“全国三十位优秀创业企业家”和“广东十大经济风云人物”等称号。公司创始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及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薛华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39.75%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薛华先生除与公司副总裁陈明忠先生和杨建涛先生为亲属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许英灼先生,1968年生,畜牧师。1991年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畜牧专业,获学士学位,后获巴黎HEC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公司创始人之一,现任公司联席董事长及副总裁,负责公司政府、外联及物业资产相关事务。

  许英灼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程琦先生,1980年生,硕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自动化专业;2005年至2008年就读中山大学世界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2013年至2015年就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2年至2010年间在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历任工艺工程师、运营经理、供应链经理及技术总监;2010年至2017年在爱索尔包装有限公司历任东亚太区运营总监及全球供应链总监。2017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兼华南大区总经理。

  程琦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约5.25万股;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刘国祥先生,1969年生,本科学历,1992年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水产系特种水产专业。200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兼华中大区总经理。

  刘国祥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约15.21万股;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五、钱雪桥先生,1967年生,博士学位。先后主持或参加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羽毛蛋白在渔用饲料中的开发与利用”、淡水生态与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发课题“营养水平和营养史对鱼类生长和活动的影响、异育银鲫的摄食行为与化学感觉研究、主要淡水养殖鱼类对植物蛋白的利用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肉食性鱼类和杂食性鱼类饲料蛋白需求的比较营养能量学研究”、农业部948项目“匙吻鲟人工繁殖与规模化养殖”等,共发表论文二十多篇,其中三篇发表于国际刊物并被SCI收录。在公司主要从事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学研究及新型饲料添加剂的开发,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裁,兼总工程师及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钱雪桥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约25.57万股;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六、杨少林先生,1974年生,毕业于中山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8年至2012年任开易控股有限公司(HK.02011)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和联席秘书。入选广东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担任广东省管理会计师协会副会长,2016年6月至今担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校外导师,2021年起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导师。2012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财务、产业金融及风控业务,兼财务总监。

  杨少林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约33.09万股;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七、陈明忠先生,1965年生,硕士学位。现任广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协会副会长、广州市番禺区工商业联合会常委副会长、广州市三会副会长(广州工业经济联合会等)、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总商会常务副会长等社会职务;荣获“广州市番禺区关爱员工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200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共关系、品牌形象及宣传业务。

  陈明忠先生除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薛华先生为亲属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八、江谢武先生,1968年生,本科学历,水产养殖工程师,广东省首批乡村工匠专业人才(高级职称)。1992年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水产学院特种水产专业。任中国渔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渔业协会水产种苗分会第一届理事会执行会长、潍坊市渔业协会名誉会长。200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负责水产种苗水产养殖业务,兼海兴农、海因特总经理。

  江谢武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约5.02万股;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九、米国成先生,1972年生,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南农业大学淡水渔业专业。2010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负责生猪养殖业务,兼益豚事业部总经理。

  米国成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约18.21万股;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十、陈中柱先生,1970年生,硕士学位。2004年加入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裁,负责水产养殖业务,兼虾特事业部及容海水产养殖事业部总经理。

  陈中柱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约14.16万股;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火全文先生,1974年生,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在读;2012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山东大区整体经营管理,兼任山东大区总经理。

  火全文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张桂君先生,1973年生,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硕士学位。2004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工厂运营总监、人力资源总监、总裁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裁,负责战略发展事业部及反刍料事业部的经营管理,兼任战略发展事业部及反刍料事业部总经理。

  张桂君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吕学志先生,1977年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硕士学位。2010年加入公司,历任市场中心总监、首席营销官、华南大区总经理、董事长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裁,分管战略发展事业部、反刍料事业部及海芯事业部的经营管理。

  吕学志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约5.23万股;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侯华平先生,1974年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广东海洋大学。200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分管大信大区的经营管理,兼任动保事业部总经理。

  侯华平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杨建涛先生,1969年生,硕士学位,毕业于香港浸会大学MBA。200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原料的加工、采购及贸易业务。

  杨建涛先生除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薛华先生为亲属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十六、王静女士,1979年生,2001年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专业,2006年至2008年就读长江商学院MBA,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6年先后在科大讯飞有限公司、深圳博华咨询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任职。2008年初至2010年在IBM中国公司任咨询顾问。2012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业务。

  王静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约0.87万股;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十七、黄志健先生,1978年生,会计师,本科学历。200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证券、投融资及并购业务,兼董事会秘书。

  黄志健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约41.22万股;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十八、杨华芳女士,本科学历。200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杨华芳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约7.38万股;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十九、李坦航先生,1994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20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李坦航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曾伟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曾任职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岳阳中石化壳牌煤气化公司,担任财务主管等工作。2017年加入公司,历任大区财务副总监、大区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内审负责人兼审计中心总监。

  曾伟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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