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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杨宗铭先生的《关于提议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杨宗铭先生提出以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 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总经理杨宗铭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为充分激发员工积极性,持续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议使用公司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 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 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 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4、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

  6、 回购资金的来源:公司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7、 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三、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总经理杨宗铭先生其部分间接持有的股份持股方式发生变更,由间接持股变更为直接持股,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四、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股份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杨宗铭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 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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