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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 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便于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将于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15:00—16:00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一、业绩说明会的召开安排

  (一) 召开时间: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15:00—16:00

  (二) 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顾瑜女士,独立董事李水兰女士、卢光伟先生、潘明章先生,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林永春女士及其他相关人员将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进行调整。)

  (四) 参会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业绩说明会提问预征集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5-043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

  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

  后续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不属于案件当事人;

  3.涉案的金额:共计人民币约58.8万元(涉案金额为48.6万元股权转让款及律师费、财产保全保险费之和);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诉讼各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二审法院已撤销一审判决并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武汉百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百泰公司)、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睿昂公司)以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弘润公司)转让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润公司)股权的行为影响其作为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为由,分别将北京弘润公司、广西万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万厚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并将海南弘润公司列为案件第三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分别就两案作出一审判决,撤销被告北京弘润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将其持有的第三人海南弘润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被告广西万厚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后续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北京弘润公司、广西万厚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上述两起案件上诉过程中,诉讼各方当事人均已达成和解,原告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根据广西万厚公司提供的《民事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武汉百泰公司与北京弘润公司、广西万厚公司、第三人海南弘润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作出终审裁定,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准许武汉百泰公司撤回起诉。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后续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西万厚公司提供的另一份《民事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上海睿昂公司与北京弘润公司、广西万厚公司、第三人海南弘润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作出终审裁定,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准许上海睿昂公司撤回起诉。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诉讼各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二审法院已撤销一审判决并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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